深圳商业地产变天 官方发文:商办楼可改造出租
发布时间:2020-02-20 14:16来源: 未知
磅!深圳商业地产变天,官方发文:商办楼可改造出租房!为何突放“利好”,分析人士这样看
就在大家对深圳写字楼空置率升高忧心忡忡的时候,一则消息突然来到。
为盘活存量闲置商业和办公用房,规范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租赁住房,切实增加住房租赁市场有效供给,深圳市住房建设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商改租”也可以去“库存”?
记者了解到,上述《通知》主要从“商改租”的改建原则、改建条件、改建要求、实施程序、保障措施五个方面进行规范。
对于改建条件,《通知》对可实施“商改租”的既有商业办公用房进行了限定。具体而言,该类用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进行改建:
1、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且不动产权证载用途为办公、商业。
2、不存在查封登记等限制转移登记的情形;如果存在抵押登记等他项权益的,必须同时取得所有他项权益人同意。
3、以宗地或栋为单位;不能以宗地或栋为单位的,改建的部分应当是相对独立的空间且改建后的租赁住房原则上不少于50套(间)。
对于改建要求,《通知》对商业办公用房的改建提出了七个方面的要求,包括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物业规范、用途限制、绿色改建和技术标准。其中,为鼓励将符合条件的既有商业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通知》对“商改租”项目规定了可申请中央奖补资金、实行民用水电费价格等鼓励政策。因此,《通知》要求改建后只能用作租赁住房,且改建项目自联合会审通过之日起5年内不能改变租赁住房用途。《通知》还明确,该类租赁住房不提供学位,考虑到商业办公用房的改建多以小户型为主,且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主要是将商业办公的建筑功能调整为商务公寓功能。
《通知》还指出,在深圳产业升级步伐不断加快、互联网对传统商业持续冲击以及整体经济遭遇系列负面因素的影响下,既有商业办公用房功能需随产业升级进行调整,传统工商业对空间的需求明显下降,部分区域商业办公出现闲置,原特区外商业办公空置较明显。此外,近年来深圳城市更新工改M0(即产业研发用房,类似于商业办公)持续推进,向市场供应了大量的产业研发用房,加上已有的总部基地、商务区规划,全市商业办公供应量持续增长,可能加剧商业办公用房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