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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债权 14年未讨到7100平抵押房产

发布时间:2019-05-23 11:46来源: 网络整理

买债权 14年未讨到7100平抵押房产

程平抱着14年来厚厚的一摞法律文书

山东人程平可能是最悲催的债主了。他花钱买下债权,想“讨个便宜”,结果案件执行了14年,也没讨到属于自己的7100平米抵押房产。

案件最新的进展是:被执行人先以法院无权撤销一份裁定为由提出执行异议,获得支持后,又以“要求撤销该裁定”为由继续提出执行异议,案件如今被发回济南中院重新审查,继续新一轮的“兜圈”。

越陷越深的“执行”泥潭

买债权 14年未讨到7100平抵押房产

微山湖鱼馆如今已盛况不再

2005年,32岁的程平正春风得意。

喝着微山湖水长大的程平,16岁学厨,后开办微山湖鱼馆成为“新鲁菜”的代表,先后被评为“中华餐饮名店”、“中国鲁菜名店”。2005年,微山湖鱼馆已有43家分店,并正计划进一步开拓市场。

然而,在他成为“债主”之后,人生的赛道却拐上了另一个方向。

山东师范大学科技开发中心从工行历下支行借款2000万元,并以其位于历山路142号一至四层及地下一层的房产作为抵押,后该中心改制为山东凯旋商务中心有限公司(民营企业),绝大部分欠款仍未偿还。

2005年4月26日,工行历下区支行公开拍卖债权,程平的企业竞得。第二天,银行与程平的企业山东微山湖鱼馆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合同,转让债权共计2196万余元。

凯旋公司不主动还钱,程平随即起诉。2005年12月,济南中院判决凯旋公司履行债务,凯旋公司未上诉,判决生效,程平开始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程平才发现,自己正在涉入一个越来越深的泥潭。

“没意义”的争议耗时八年

程平说,当时由于企业发展迅速、政府鼓励等因素,企业由山东微山湖鱼馆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微山湖实业集团,但他担心企业名称变更后“微山湖鱼馆”的商号被竞争对手利用,于是注册了一个新的名为“山东微山湖鱼馆有限公司”的企业,但没拿到营业执照就被工商部门认定违规,要求必须更名,最终变更名称为山东中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然而没想到的是,这个问题被凯旋公司揪住,以“微山湖鱼馆”诉讼主体有瑕疵为由进行申诉,认为债权转让合同对其没有法律约束力,房产抵押无效。

山东高院于2007年11月指令济南中院再审,2008年6月济南中院再审一审判决撤销原审判决。微山湖实业集团不服上诉,2008年10月山东高院作出再审终审判决书,之后凯旋公司再次申诉,2010年最高法院裁定撤销之前各法院作出的所有判决,案件发回济南中院重审。

这一次,济南中院以诉讼主体瑕疵为由,判决驳回微山湖实业集团诉讼请求。微山湖实业集团上诉至山东省高院。

山东高院再审二审认为,原债权人工行历下区支行于2005年5月8日向凯旋公司发出债权转让通知,明确要求其应向注册地址为济南市和平路36号的山东微山湖鱼馆有限公司清偿债务,而该“微山湖鱼馆”正是微山湖实业集团的前身,因此债权转让符合合同法规定,凯旋公司应向微山湖实业集团履行还款义务。

山东高院在判决书中指出,后成立的“微山湖鱼馆”,更名后已注销,债权债务完全由微山湖实业集团承继,凯旋公司以主体问题进行抗辩,认为微山湖实业集团无权索要欠款的主张,“不存在实际意义”。

2012年2月,山东高院判令凯旋公司偿还微山湖实业集团借款本金1982万元,利息106万余元,确认微山湖实业集团对抵押房产有优先受偿权。

凯旋公司第三次申请再审,但最高法院审理后终锤定音:维持判决。最高法院也在判决书中明确表示:纠结出让债权时谁是受让人的争议问题,“没有意义”,该院不对这一问题进行审查。

最高法院法官宣读这份判决书时,时间已是2013年8月,“债主”程平已经打了8年官司。也就是在这一年,原本有着济南市工商联副主席、山东省政协委员、山东省民营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山东省青联委员等多个社会职务的程平,辞去了所有社会兼职,一门心思扑在了官司上。

买债权 14年未讨到7100平抵押房产

凯旋公司公开招租房产

案件兜了一圈又一圈

几次再审间隙,磕磕绊绊的执行工作有过一个进展:案件被山东高院指定泰安中院执行。2009年12月,泰安中院裁定将涉案的抵押房产以2547万元抵偿给微山湖实业集团,但过户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