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五证齐全 海口银海苑小区业主却11年未办
发布时间:2019-08-29 05:15来源: 网络整理>>>点击进入专题<<<
海口市海甸岛银海苑小区。 南海网记者陈望 摄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8月2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周静泊 陈望 实习生 陈逸航)买房时,仔细看了是“五证俱全”的可靠楼盘,可到了办不动产权证时,又变成不能办证的“违规楼盘”,海口市海甸岛银海苑小区的业主为此苦恼了11年。日前,业主们通过热线向南海网反映了这一情况。南海网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土地使用权持有人中共海口市委党校和开发商海南中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就土地出让面积问题存在纠纷,又迟迟无法解决,令135户业主觉得办证的希望更加渺茫。目前,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介入,并将向上级领导汇报,邀请海口市委党校和业主代表前来商量协调解决方案。
海口市海甸岛银海苑小区仅有一栋楼。 南海网记者陈望 摄
11年前买了五证俱全的房子 办不动产权证时却“办不动”了
2008年前后,135户业主在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和平大道的银海苑小区买了房。据小区业主杨女士回忆,买房时,他们非常谨慎,看到楼盘“五证俱全”才敢购买,但入住后却发现还是“踩了坑”——房产证(现更改为不动产权证)办不了。
业主自行调查后发现,2006年,中共海口市委党校(下称“市委党校”)、海南中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中建业公司”)和海口市房地产总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共同开发金水大厦项目(后更名为银海苑)。协议约定,市委党校和海口市房地产总公司共同提供1000平方米的商业用途土地使用权,市委党校再提供1000平方米(以土地用途实际变更后为准)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中建业公司负责划拨地的土地变性和出让费用,并出资建设该项目。但项目建设完成、出售后,市委党校向原海口市规划局发函,称中建业公司建设项目时,因退红线要求加大,多用了1250平方米的土地,按协议应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中建业公司却迟迟未办理,请规划局督促中建业公司办理手续,以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就是这一纸函文中提到的问题一直无法解决,才令银海苑小区业主的房产证办不下来。涉事开发商“躲猫猫”,市委党校又没有积极帮助业主解决问题,令许多业主心寒。
业主晏先生介绍说,小区里很多业主是“候鸟”,当初拿着退休金到海南买房,想安心养老,没想到遇到这种糟心事。
“市委党校是合作方之一,却没有承担起责任。党校空有愿意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但至今没有具体举措。”杨女士说,海口市历史遗留办受理了此事,但也只是回复业主,要等党校和开发商解决了土地纠纷,才能申办房产证。
海口市海甸岛银海苑小区和中共海口市委党校仅一墙之隔。 南海网记者陈望 摄
自规局:市委党校和开发商未如约办理土地变性导致纠纷
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2006年11月,中建业公司从市委党校和海口市房地产总公司处取得了982.27平方米的土地,这部分土地原先是商业用途土地,不涉及土地变性,但项目建设所需的其余用地属划拨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市委党校。当年,银海苑小区申请报建时,用的是办理相应土地出让手续前的市委党校土地使用权证,原海口市规划局据此按规定为中建业公司办理了临时用地规划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该项目边建设边完善手续,但市委党校和中建业公司最终并未按三方协议约定,变更划拨地的土地性质和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经工作人员现场核查,目前银海苑小区项目主体大部分在市委党校的划拨地上,而不是中建业公司已取得使用权的土地范围内。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调查此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当初涉事方签订的三方合作协议中,部分条款较为模糊,对部分权利和义务没有规定清楚,且协议没有履行完,才导致如今因土地纠纷导致业主无法办证的局面。目前,中建业公司有关负责人“失联”,市委党校的负责人也更换,当初党校和开发商未如约办理土地变性手续的原因不得而知。如果不能解决土地变性的问题,银海苑小区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此事属历史遗留问题,目前该局已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邀请市委党校和业主代表前来商量协调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