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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创新发展纪实

发布时间:2019-08-28 22:48来源: 网络整理

永州日报讯(记者 吴林 通讯员 卞向李娜 赵秉年)住房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涉及千家万户,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

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公开、规范、务实、为民”的工作理念,立足新起点,紧紧围绕打基础、促改革,补短板、转职能的总体思路,不断调整政策惠民生,转变作风优服务,党建统领增活力,为促进永州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改善职工群众居住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和支持,绘就了一幅幅百姓圆梦、安居乐业的和谐画卷!始终坚持团结一心、奋勇拼搏,连续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工作优秀单位等称号,连续3年荣获全市“优化经济环境、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满意单位”,齐心协力奏响了一曲奋进之歌、创新之歌、跨越之歌、辉煌之歌!

“我们住房公积金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牢牢坚持促发展惠民生理念,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普惠互助功能,不断强化公积金运营管理规范,为广大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提供支持。”8月23日,在回答记者关于市住房公积金发展的问题时,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赵国平如是说。

业务运营实现持续快速增长

如何履行时代使命,展现时代作为,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实际行动给出了答案。

至2018年底,全市累计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182.05亿元,缴存余额100.95亿元;累计提取81.11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45.12亿元,贷款余额91.97亿元;累计实现增值收益10.43亿元;累计上缴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资金3.36亿元。

特别是2018年,全市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31.08亿元、提取17.87亿元、发放贷款25.32亿元,实现增值收益1.47亿元,上缴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资金7000万元,当年资金使用率95%,归集、提取、贷款等三大主要业务指标分别比2014年增长98%、206%和211%,年均递增率分别为18.65%、32.26%和32.8%。2015年至2018年四年间共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100.25亿元、提取52.57亿元、发放贷款80.54亿元,分别占累计归集总额、累计提取总额、累计发放贷款总额的55.1%、64.8%和55.5%,主营业务全面实现超常规发展和持续快速大幅增长。

为有效解决上年信贷积压,确保“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和工程款支付,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今年1至2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想方设法调度资金,短短的两个月内就发放贷款8.54亿元,同比增长42%,提取2.91亿元,全市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99%,竭诚满足职工群众的信贷需求,确保广大农民工能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政策调整凸显宽松惠民

进城务工的李小勇在某鞋业公司工作了近几年,认识了同单位的小王,两人看中一套近60万元的新房准备结婚,可到银行一了解首付要30%、利率还要上浮、每月的月供还超出了两人的承受范围,算了算首付还差好几万,面对买房的巨大压力让小李两人犯了难。

恰逢公积金部门多次到企业宣传缴交住房公积金政策后,单位已准备给所有职工缴交住房公积金,小李两人的难题迎刃而解:小李和小王在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后,付了20%购房首付,向住房公积金贷款了45万元,分20年偿还,每月还款2500余元。如今,看着即将装修完毕的新房,小李两口子感慨地说:“多亏了住房公积金,才圆了我的住房梦!”

购房贷款,是群众的刚性需求。“在群众需求上着力,才是给予群众的最大福祉。让市民尽快完成公积金贷款,是管理中心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具体体现。中心全面落实‘应取尽取、应贷尽贷’的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新举措,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稳增长、惠民生的目标作用。”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科长唐军娥介绍说。

凸显惠民利民。2014年以来,我市先后五次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实行了认贷不认房,既严格执行国家住建部“保一限二禁三”政策,又结合永州实际,以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确定使用资格和房屋套数,切实满足了职工群众的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需求。提高了可贷额度,由单职工最高可贷25万、双职工最高可贷35万统一提高到45万(不论单、双职工),支持了大批职工家庭,特别是单身职工、大学刚毕业生及刚入职人员解决了住房问题;增加了贷款计划,从2014年的8个亿调增到2018年的25个亿。

全面开办了异地贷款业务,对在外地就业、创业并回乡购房置业的永州籍居民以及在永州就业、创业、置业的非永州籍居民,全力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吸纳更多英才汇聚永州、共建永州。四年间共办理异地贷款2716笔,发放贷款8.94亿元,占总贷款发放额的11.1%。其中,每年分别发放异地贷款1738万元、9533万元、34382万元、43740万元,分别占当年贷款发放额的 1.19%、5.13%、15.63%和17.28%,发放额度和所占份额逐年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