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江苏自贸区连云港片区获批!
发布时间:2019-08-28 06:56来源: 网络整理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印发《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称《方案》)。江苏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7平方公里,涵盖南京、苏州、连云港三个片区。其中,连云港片区实施范围20.27平方公里(含连云港综合保税区2.44平方公里)。
今天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包括江苏自贸试验区在内的6个新设自贸试验区相关情况。
连云港迎来改革开放重大历史机遇
《方案》明确,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着力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集聚优质要素的开放门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交流合作平台。
《方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明确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和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六个方面试点内容。同时,结合连云港特点,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畅通陆桥通道建设、增强口岸服务功能、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医药健康产业等方面提出特色试点内容。
《方案》提出,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方案》对连云港自贸片区提出的相关政策制度设计和创新举措,主要是立足港口核心资源和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探索服务‘一带一路’、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新模式、新路径。在支持产业发展方面,连云港片区将优先发展具有现实和潜在优势的医药健康产业,打造‘中华药港’。”市商务局自贸区工作处处长尹玉林介绍。
相比于已设立的12个自贸试验区, 连云港片区立足国家赋予的“建设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交流合作平台”的差异化定位,谋求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围绕推进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建设,加快畅通国际运输大通道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港口、航运、物流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建立连云港与国内外海港、内陆港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探索研究提升国际航运能级,推进完善港航功能;研究制定口岸通关便利化协调推进机制和举措,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方案》明确——
支持将中欧班列(连云港)纳入中欧“安智贸”试点计划;
支持自贸试验区的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建设;
授予自贸试验区铁路对外开放口岸资质;
支持规划建设铁路集装箱中心站;
支持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和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建设;
建设大宗商品集散中心;
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设立大宗商品期货保税交割库,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
推动邮轮、游艇等旅游出行便利化。
“连云港片区的获批,有利于推动连云港建成江苏‘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强支点,有利于加快东中西区域协调发展,对于我市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全面激发开放活力同样意义深远。”市商务局局长商振江说,“我们将力求在创新发展机制、营造发展环境、出台配套政策、搭建服务平台等方面大胆探索试验,既完成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凸显连云港特色,为江苏自贸试验区建设做出连云港贡献。”
建设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连云港地处“一带一路”交汇点,江苏沿海开发主战场,拥有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等国家战略资源,进入国家自贸试验区战略布局,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我市的高度认可和信任。 这也意味着,连云港迎来改革开放重大历史机遇,承载着国家赋予的战略使命,改革开放再出发扬帆起航。
方案全文如下: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建立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战略举措。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贸试验区,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