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寒!老伴走了,房产竟被继子女瓜分......检察院为老人讨回公道
发布时间:2019-08-27 09:20来源: 网络整理半岛记者 张盛倩 通讯员 段良珍
“我什么事儿都不知道,房子怎么就跟我没关系了呢?这事你们得给我做主啊……”王老太带着满脑子疑问向检察官哭诉道。
据悉,老伴去世后,房屋的继承问题成为王老太与三个继子女之间联系的纽带,后因协商不成,在2013年10月,王老太一纸诉状将三个继子女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王老太继承涉案房屋相关权益的5/8份额,三个继子女分别继承1/8份额。
然而,房屋的继承问题并没有到此结束。根据王老太向市南区检察院提交的监督申请书及证据材料显示:2014年5月,他人以王老太名义“签署”对某律师的授权委托书、起诉状,以王老太为原告,以三名继子女为被告起诉至法院。法院随后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房屋由三个继子女共同拥有、各占房屋份额的1/3,三人各向王老太支付房屋补偿款36000元。而王老太称该时间她正在外地某休养中心生活,不具备签署授权委托书、起诉状以及去法院起诉的时间,她对该案件毫不知情。
王老太还称,直到2017年10月,她才知道这份民事调解书的存在,何况自己根本不认识这个律师,三个继子女与该律师串通一气,在没有取得其授权的前提下伪造了授权,利用打“假官司”和虚假调解的方式,处分了本属于她的合法财产,严重侵害自己的财产利益。2018年4月,王老太带着疑惑与气愤来到市南区检察院,提交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证明该案相关文书并非其本人签字,请求该院依法对此案进行监督,还自己一个公道!
市南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依法调取了原审案件卷宗。经过审查卷宗并向鉴定单位核实司法鉴定意见书等大量工作后,该院查明,原审中的起诉状和对某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均非王老太本人所签,原审调解王老太也没有参加,原审民事调解书违反法律规定,剥夺了当事人的辩论权利,遂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依法改判,撤销了原审民事调解书。该院通过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实现了司法公正,帮助王老太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保护王老太安享晚年。
百善孝为先,尊敬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作为子女,不仅要给老人物质上的保障,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慰藉,让他们老有所依,感受到家的温暖。检察官提醒:一旦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文中涉及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