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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区碧桂园中心共有产权房申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20 01:18来源: 网络整理

怀柔区碧桂园中心共有产权住房申购公告

  北京京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碧桂园中心为自住型商品住房。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2017年9月30日前未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进行销售、管理,因此,碧桂园中心项目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

  该项目土地出让交易挂牌公告中明确“将为怀柔科学城建设提供配套服务”。该项目的入市,也是为了进一步落实北京市《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京建法〔2018〕13号)的文件精神,为“三城一区”人才提供更好的住房配套服务,实现职住平衡。现该项目开放申购登记,登记时间为2018年10月22日上午10 :00至2018年11月5日下午17: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碧桂园中心项目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张各长村,京密路与永泰街交汇处东南侧,项目四至为:东至11号支路西边线,西至规划西路道路东侧绿化带,北至规划二街道路南红线,南至怀耿路道路北红线。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8.72万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约2.42万平方米,套型主要为约86平方米二居共120套、约87平方米二居共120套、约118平方米二居共30套,总套数270套,含全装修费用销售均价20000元/平方米。

  二、申购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家庭可提出购房申请: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三)销售对象

  本项目房源将全部面向怀柔科学城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专项分配,实行封闭管理、循环使用。具体面向以下两类人才家庭销售:

  1.入驻怀柔科学城怀柔地块的中科院科研院所,以及中国科学院大学雁栖湖校区工作的本市户籍及非京籍符合条件的人才家庭。

  2.为怀柔科学城建设提供公共服务配套的部分教育、医疗系统工作的本市户籍及非京籍符合条件的外派人才及自主引进人才家庭。

  申请人员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为单位正式在编或与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非京籍家庭申购本项目除符合《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在京有稳定就业。二是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三是已办理居住证,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三、房源安排

  本次申购房源范围为1号楼(90套)及2号楼第3单元(60套),共计150套。

  四、摇号配售

  项目房源将同时摇号,按照摇号顺序进行选房。

  如有弃房家庭,按照摇号顺序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

  本次申购如有剩余房源,以及2号楼第1、2单元房源,由区政府另行研究处置。

  五、共有份额比例的确定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的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燕怀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该项目申购前,北京市燕怀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65%,北京市燕怀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剩余35 %份额。

  六、资格审核

  项目登记后,摇号前,将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一)申请人员需到本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并在线上进行购房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