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减环节优流程压时
发布时间:2019-08-17 23:42来源: 网络整理东北网8月15日讯 年初以来,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放管服”改革目标,着力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截至目前,伊春市公积金现有33项业务事项均已成功“瘦身”,平均办理时间缩短50%以上,超七成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大幅节约了办事成本,赢得广大市民纷纷“点赞”。
精简流程,实现“应提尽提”。该中心取消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和加盖单位公章环节;取消单位代办和资金中转环节,改为职工自行办理,并实现即时办结到账;取消包括身份证在内的全部复印件。取消《离(退)休审批表》《离(退)休证》,达到正常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且账户状态为“封存”的职工,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即可办理提取业务。取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账户封存满半年的职工,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即可办理提取业务。
取消《租房协议》,职工持产权登记部门开具的一月内的《家庭无住房证明》即可办理提取业务。
降低门槛,实现“应贷尽贷”。该中心取消贷前询问笔录、贷款申请审批表;实行免费复印服务,无需职工自行复印材料;贷款实现自主发放,放款时间由7个工作日减为5个工作日。重新修订贷款合同,篇幅较过去缩减40%,有效节省阅读时间。其中:贷款偿还由仅限借款人或配偶偿还放宽为“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均可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而不需另行通知借款人”。针对因婚前办理贷款导致婚后无法夫妻共同还款的情况,允许符合该情形的职工申请在借款合同中增加配偶,以减轻还款压力。新增用公积金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一次性结清贷款本息和对冲还贷业务。放宽异地贷款条件。取消异地缴存职工来伊春市购房,在该中心新开立公积金账户时需一次性补缴公积金的环节。伊春市缴存职工在伊春区域以外购房,所购房产只要不在购房地申请公积金贷款,符合该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即可在该中心申请异地贷款。
减少要件,实现“应缴尽缴”。该中心汇缴业务无需再提供《进账单》,单位代办员需填写的《汇(补)缴书》由2份减少到1份。借助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线上实时查询单位信息,取消《营业执照》《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单位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即可办理开户业务,有效缩短办理时限。
加快信息化建设,让“群众少跑腿”。该中心大力完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三位一体”的线上服务渠道,提供个人账户查询、贷款信息查询、贷款额度计算等实用功能,打造“指尖”上的办事助手。5月27日,该中心业务系统直连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转移业务大幅提速,实现公积金全国“漫游”。6月15日,该中心成功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实现与国家税务总局总对总的数据交换,符合条件的公积金贷款职工可据此享受个税抵扣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