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新区两宗土地挂牌出让,起拍价分别为
发布时间:2019-08-13 10:12来源: 网络整理海口发布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将江东新区起步区CBD地块
两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挂牌方式分别出让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9)第38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将海口市江东新区起步区CBD地块2-01、2-02两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分别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用地位于海口市江东新区起步区CBD地块2-01、2-02,土地面积分别为14105.91平方米(21.16亩)、6853.22平方米(10.28亩),土地用途均为商务/商业混合用地,其中商务金融用地占比95%,零售商业用地占比5%,土地出让年限40年。
根据海口市江东新区起步区CBD控规初步成果,江东新区起步区CBD地块2-01、2-02的规划情况详见下表:
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1、地块2-01内东西走向、南北走向各控制不小于10m宽度的廊道;地块2-02内东西走向控制不小于10m宽度的廊道,地块内东侧南北走向控制不小于5m宽度的廊道。
2、规划廊道仅做景观、广场、人行通道等功能使用,建成后并对外开放,不得设置任何围挡设施。
竞买人资格
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以及存在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或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以外(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
(一)竞买申请人须具备省级法人商业银行资质,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亿元人民币。
(二)竞买申请人须承诺自竞得土地之日起5年内在海口市营业收入不低于275亿元人民币,税收不低于20亿人民币。
地块挂牌起叫价和竞买保证金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采取增价方式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在报名时需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
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2、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9年9月12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其它注意事项
1、两地块为我市存量建设用地。目前地块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土地权利清晰、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土壤无污染,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定金,定金为成交价的10%,土地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的10%的,竞得人应当补足,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本次挂牌出让的两宗地主要用于开发建设银行总部大楼及金融业务服务基地项目。属于房地产业中的商务金融及零售商业用地;
4、本次两宗地按现状出让;
5、该两宗地项目建设鼓励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若需要实施装配式建筑,应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
6、该两宗地按照投资强度指标均不低于2863万元/亩。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同时须与海口市商务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7、本次出让两宗地项目建成后,建筑自持比例100%,自持部分不得对外整体或者分割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