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9 07:28来源: 网络整理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已被国家列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严厉打击中介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事实等手段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我中心按照国家、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中心从未委托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代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其他组织及个人,我中心将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伪造及使用购房合同、发票等虚假证明材料的组织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严厉处罚。
三、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依据违规情节,我中心将采取下列一项或全部措施:
(一)责令限期全额退回;逾期不退回的,进行行政处罚并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取消其5年内的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类提取和贷款资格。
(二)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通报其单位(违规提取人员为中共党员的,一并通报其所在党组织)
(三)依法向人民银行报送失信信息,记入个人征信报告。
四、市民咨询住房公积金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热线:12329。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非法中介机构和个人利用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310-8056012 0310-805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