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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警惕9种房屋租赁中介陷阱

发布时间:2019-08-09 03:07来源: 网络整理

  原标题: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警惕9种房屋租赁黑中介陷阱

  常见陷阱包括虚假房源、低价诱惑、“二房东”、捆绑借贷平台等。

  新京报快讯(记者 陈琳)暑期正值租房旺季,日前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的失信风险警示报告,针对房屋租赁黑中介虚假房源揽客、低价诱惑租客、骗取租金、故意制造违约等行为,作出失信风险警示,归纳了房屋租赁黑中介常见的9种陷阱。建议公众在租房时,提高防范意识,核实中介资质,验证房东身份,多方查验房源,审慎签订合同,并保留关键证据,及时维护合法权益。

  陷阱一:虚假房源,骗取租金

  一些黑中介会根据年轻人喜欢网上找房的习惯,在各种租房平台发布大量表面看来性价比极高的房源信息,并精心制作照片,让房源更具吸引力,但该房源极可能根本不存在。中介引诱租客联系后,可能会通过短租合同或者即将到期的租赁合同,用租来的房子假冒房东进行出租。待租客看房后签署虚假合同,骗取押金及房租。

  陷阱二:低价诱惑,鱼龙混杂

  黑中介往往发布一些低租金出租信息来吸引租客,当租客联系后,中介人员会催促租客尽快现场看房,并以“最近有优惠”等话术诱惑租客。当租客询问除了房租是否还有其他费用时,往往会承诺绝无其他费用。此外,还会声称自己是正规公司并经营多年,或者以拉关系、套近乎的方式让租客放下戒心。如果用户没有一定的防范意识,或是不了解租房的正规流程,就很容易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最后会落得“钱房两空”。

  陷阱三:巧立名目,乱收费用

  有一些黑中介会以物业费、卫生费等等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收取费用。除此之外,有关媒体梳理发现,很多“黑中介”有着共通的套路:低服务费“请君入瓮”;提前清退房客,拒不退还租金和押金;巧立名目,索要繁多不合理收费等。

  陷阱四:“二房东”,克扣押金

  “二房东”是指先从原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整体或分房转租给他人,从中获利者。二房东虽然给租客找房提供了一些便利,但是也有一些黑心“二房东”损害着租客的利益。比如以装修装饰、电器损坏为名义拒绝返还押金,或者以清理费为由扣除一部分押金等。

  陷阱五:合同陷阱,暗藏猫腻

  有的黑中介口头承诺很好,但事后不承认、不兑现;有的采用不公平、不合理的租赁合同文本,存在出租人可单方涨租、单方解除合同、租房人不得提前退租、要一次性预付全年租金等霸王条款。如果合同权责不清,在退租时纠纷的概率就很大,中介可能会以家具刮痕地板破损等任何一个理由扣除押金。

  陷阱六:故意制造违约,索要不法收益

  成功签约后,黑中介会千方百计制造租客违约,索要不法收益。比如租客入住后,会再让其缴纳超出约定的费用,或者以租客扰民等各种借口索取违约金,不缴纳就威胁要将租客赶出房子,且不退定金。前期黑中介口头应允或许诺的事,后期却说租户违约,强行收取违约金,否则清房。有的黑中介甚至在合同期内违约强行赶走租户,不退押金或只退极少部分。

  陷阱七:暴力威胁、失联拉黑

  当租客认识到黑中介的不法企图,并提出异议时,黑中介会通过半夜敲门、堵锁眼等方式,对租客进行滋扰并施加压力,让租客搬离。或者虚假承诺可以退房租但需要公司审批,要求租客先行搬离等待退钱,待租客搬离后,便直接拉黑微信、拒接电话。而面对黑中介的暴力威胁等行为,租客却普遍“维权难”,一些租客囿于时间、金钱上的顾虑而放弃了维权。

  陷阱八:捆绑借贷平台,牟取非法利益

  租户和中介签订租房合同之后,被要求使用指定的软件按月交租,在租户并不知情的情况下,中介使用租户的信息,办理了分期贷款,租户的“按月交租”,实际上是在网贷平台上按月还贷。租户如果选择全款,中介则套现成功,借贷平台则赚取租户“借款”产生的利息。

  陷阱九:甲醛超标,危害健康

  许多中介在承租房屋后,对房子进行低成本的快速“包装”,然后迅速出租,以达到最短的时间回收成本的目的,但这及其容易导致居住环境甲醛超标问题。

  交易前核实中介资质,验证房东身份

  报告提醒,公众在租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是提高防范意识,核实中介资质。建议通过正规房屋中介公司寻找租房信息,不要轻信网上发布的“超高性价比、超廉价、超实惠”的租房信息,并尽量到房屋中介公司的办公场所实地进行考察、咨询、办理租房业务。查看机构的有关证照,确认其具备合法中介资格;不要轻信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在交易前一定要详细核对中介机构的登记信息及从业人员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