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局】违规发布售房广告 房产中介公司被处
发布时间:2019-08-06 18:12来源: 网络整理
图为当事人接受调查
图为当事人接受调查
图为中介公司贴出的广告
(城中区执法局讯 通讯员邓湖广报道)近日,柳州市城中区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因在没有取得房东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违规发布房屋出售广告,被城中区城管局处以10000元罚款,这也是城中区城管局首次对中介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近日,城中区城管局执法法人员在瑞泰路巡查时,发现该处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店面门口的外墙上,贴着一张红纸黑字的小广告,小广告上用毛笔写着6条二手房屋的出售信息,此外,广告中还声称有“多套房源出售,欢迎进店咨询”。
而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该中介公司只提供了4套房源的房东委托书,还有2套房源,他表示只是得到了房东的口头同意。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外发布房源信息,要在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违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据此,城管部门依法对该公司处以1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其违规行为通报相关部门,另行处理。
7月30日,当事人已到银行缴纳该笔罚款。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二手房屋的时候,应该注意查看相关的证件。如发现中介公司有违规的现象,可以向城市管理热线“12319”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