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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赢环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商赢

发布时间:2019-07-28 10:48来源: 网络整理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购买房产事项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购买房产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1051号,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二次问询函》的全文内容如下: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针对你公司支付大额资金拟购买房产、短期内终止交易但2.1亿元款项尚未收回的事项,我部已于2019年7月10日向公司发出问询函。2019年7月25日,你公司提交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以下信息。

一、回复公告披露,交易对方杭州昆润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资金状况正常,其母公司浙江昆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2017、2018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具有较好的经营实力和商业信誉。但根据公开信息,2018年以来,杭州昆润作为被告涉及多起诉讼事项,杭州昆润的法定代表人蒋传良、实际控制人叶健已被列为限制消费人员。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期决策对于交易对方及其实控人的经营风险事项是否知情、何时知情;(2)上市公司向其购买附抵押权的房产并支付2.1亿元大额预付款,是否对上述风险事项予以充分考虑,相关决策是否审慎;(3)根据公开信息,交易对方杭州昆润的实际控制人叶健同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前期存在共同投资关系,对此,请明确说明公司本次购买房产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以购买房产并支付预付款为名向其提供财务资助;(4)公司及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或利益安排。

二、2018年9月,公司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对公司负有3800万美金的定金返还义务,公司至今未能全额收回;本次交易中,公司预付2.1亿元

购买房产,但标的房产迟迟不能办理过户,大额资金再次未能及时收回。公司多次发生对外支付大额预付款项但无法收回的情形,对此,请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详细说明在相关尽职调查、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是否符合勤勉尽责要求,上述事项是否存在损害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上述监管要求,全面核实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你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8月2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对于《二次问询函》所提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将尽快组织相关各方按照《二次问询函》的要求,核实相关情况,准备回复文件,并按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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