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内地
发布时间:2019-07-27 03:20来源: 网络整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兵团住建局”)面向内地公开选调干部,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一)行政机关副县(处)级领导干部2名
1.兵团住建局城镇建设管理处(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处长1名;
2.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1名。
(二)事业单位副县(处)级领导干部3名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中心第八师石河子市分中心主任1名;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中心第五师双河市管理部主任1名;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中心第九师管理部主任1名。
(三)兵团住建局机关二级及以下主任科员4名
其中,兵团住建局机关内设机构:办公室1名,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监管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1名,城镇建设管理处(综合执法监督局)1名,人民防空工作处1名。
二、选调范围
(一)行政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在内地省区市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报考作为副处级领导职务人选的,应为现任副处级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
(二)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干部。在内地省区市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现任副处级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三)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科级干部。在内地省区市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报考作为科级职位人选的,且符合晋升上一职级资格条件的,给予晋升职级。
三、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选调对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报考副县(处)级岗位的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报考二级及以下主任科员职位的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有较好的专业素养,熟悉并热爱住房城乡建设或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六)选调对象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
(七)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管理能力;
(八)具体岗(职)位相关要求
除符合选调范围的有关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要求:
1.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职位。在县级以上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单位工作3年以上,熟悉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业务。
2.城镇建设管理处(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处长(副局长)职位。在县级以上城镇建设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单位工作3年以上,熟悉城镇建设管理的执法监督业务。
3.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八师石河子市分中心主任(副处级)和第五师双河市、第九师管理部主任(副处级)。在各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工作3年以上,具有中、高级会计师或经济师职称,熟悉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
4.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4名
办公室:在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从事党建组织人事或文字工作2年以上,文秘相关专业,文字综合能力强,中共党员优先。
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监管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在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从事住房保障或房地产或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2年以上,房地产或工民建相关专业。
城镇建设管理处(综合执法监督局):在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从事城镇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工作2年以上,法律相关专业。
人民防空工作处:在县级及以上人民防空部门从事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2年以上,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相关专业。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1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