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通彭旭峰的逃亡人生:境外5处房产 受贿2亿多
发布时间:2019-07-13 20:15来源: 网络整理受贿近2.4亿元、境外5处房产、亲弟弟被控受贿洗钱、“身边人”先后落马……被称为2017年行政级别最高(副厅级)的“外逃巨贪”、长沙轨道交通集团(以下简称“长沙轨交集团”)董事长彭旭峰贪污受贿细节清晰浮出水面。
记者近期获得多份涉“红通人员”(编者注:通过发布红色国际通缉令实施逮捕并引渡的在逃犯)彭旭峰一案的法律文书,其中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刊登的一则公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该份公告称,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没收犯罪嫌疑人彭旭峰、贾斯语违法所得申请一案获受理。此公告揭开了外逃贪官彭旭峰所涉贪腐案件的巨额财物及资金流向的幕后细节。
彭旭峰夫妇受贿约2.4亿元
《人民法院报》公告显示,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没收犯罪嫌疑人彭旭峰、贾斯语违法所得申请一案,经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有证据证明彭旭峰实施了受贿犯罪,贾斯语实施了受贿、洗钱犯罪,遵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定管辖决定,该院于2019年6月23日立案受理。
公告显示,彭旭峰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7年4月1日被岳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7年4月25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彭旭峰于2017年3月24日逃匿,2017年5月10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彭旭峰之妻贾斯语,曾用名贾崴,因涉嫌犯受贿罪、洗钱罪于2017年4月21日被岳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7年4月25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逮捕。贾斯语于2017年3月10日逃匿,2017年5月10日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据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为岳检公二没申[2019]1号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书载明:2010年至2017年,犯罪嫌疑人彭旭峰单独或伙同其妻子、犯罪嫌疑人贾斯语及彭耀峰、王俊(均另案处理)等人,利用彭旭峰担任长沙市住建委副主任、长沙市轨交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湖南和信工程有限公司、张恩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土地承租、设备采购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上述单位、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约2.4亿元和美元12万元,涉嫌受贿犯罪。
2012年至2017年,犯罪嫌疑人贾斯语将犯罪嫌疑人彭旭峰受贿所得人民币近4300万元通过地下钱庄或者借用他人账户转移至境外,其中部分受贿所得用于在境外购买房产、国债等,涉嫌洗钱犯罪。
侦查机关、调查机关依法扣押、冻结了犯罪嫌疑人彭旭峰、贾斯语在境内的涉案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约1.04亿元。
据该公告显示,彭旭峰、贾斯语用转移至境外的部分违法所得在境外购买房产5处、国债欧元250万元及计划用美元500028元购买基金。应我国司法机关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其中房产4处、国债欧元250万元及用于购买基金的美元500028元分别被澳大利亚、塞浦路斯、新加坡等国家查封、冻结。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彭旭峰实施了受贿犯罪,犯罪嫌疑人贾斯语实施了受贿、洗钱犯罪后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上述境内扣押、冻结的财产,在境外用于购买基金的资金及购买的房产、国债具有高度可能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八条之规定,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与其弟商议收受财物一人一半
湖南岳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严实行贿、串通投标一审刑事判决书》,清晰呈现了彭旭峰及其弟彭耀峰共同受贿的部分犯罪事实。
据岳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被告人严实等人在承揽长沙轨道一号线机电安装项目、长沙地铁一号线“地面四小件”工程项目、长沙地铁三号线部分项目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感谢长沙轨交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彭旭峰及其下属陈某、黄某达等人提供的职务帮助,给予彭旭峰及其弟彭耀峰、陈某、黄某达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36.6万元,其中既遂1211.6万元,未遂25万元。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严实辩称:“我不认识彭旭峰,彭耀峰以前是同事,两人关系较好,我认为凭彭耀峰的能力可以接到工程。”
判决书显示,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严实与湖南赛能机电公司程某旭、樊某文、杨某合作想承揽长沙轨道一号线机电安装项目。为得到彭旭峰的关照,严实找到彭旭峰的弟弟彭耀峰,要彭耀峰向彭旭峰以及该公司合约部部长陈某打招呼,为其承揽工程提供职务帮助,并承诺给予中标价6.5%的好处费。
通过彭旭峰、陈某的帮助,严实等人顺利中得长沙轨道一号线机电安装项目01标和06标,中标价1.8亿余元。2015年5月至2016年底,严实分6次送给彭耀峰人民币共计1000万元,分3次送给陈某人民币共计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