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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民从一诺阳光鑫城购房 交房后竟发现房产

发布时间:2019-07-12 18:09来源: 网络整理

一诺·阳光鑫城。

淄博房产信息网查询信息显示毕女士所购房屋仍处于被查封状态。

  鲁中网·海报新闻7月9日讯(记者 孙丰鸣)日前,淄博市民毕女士拨打鲁中网新闻热线(0533-5355377)反映,她去年通过房产中介,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一诺阳光鑫城购进住宅一套,然而在查询网签备案信息时,竟发现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如今已经交房半年多,却无法进行网签备案。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业主多次催办房屋网签未果 查询得知房产已被查封 

  据毕女士介绍,2018年11月16日,毕女士通过淄博高新区石桥恒鼎房产中介服务中心与淄博一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花费81.8万元全款购买一套住宅记者了解到,所谓“修改合同”,就是指在进行产权登记前,开发商与原购买者解除合同,并与新购买者重新签订合同的交易方式。 

毕女士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毕女士与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签订合同后1个月开发商如期交付住宅。之后,毕女士多次向售楼处询问何时可以办理网签备案工作人员却等”为由,多次推脱。 

  2019年6月18日,毕女士在朋友提醒下,通过淄博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网签备案信息发现该房屋竟多次被查封最近一次查封日期为今年2月2日,查封单位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期限至2022年2月1日。 

  “房子被查封,什么手续都办理不了,我现在很担心房子会被拍卖。”毕女士说,买房时,中介和开发商都未告知自己该房屋处于查封状态,以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该套住宅,希望开发商能尽快说明情况,妥善解决此事 

  被查封与开发商有关 被告被申请人均为一诺房地产 

  接受采访时,毕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由淄博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网签备案信息查询证明。记者注意到,在网签备案信息查询证明的“查封状态”一栏中共有2所查封单位对该套住宅进行查封,分别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记者通过网签备案信息查询证明》中的协助执行书编号,查询到两份《民事裁定书》。编号为(2019)鲁03民初23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被申请人为淄博一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裁定结果为冻结被申请人淄博一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500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编号(2018)鲁0391民初728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被告为淄博一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裁定结果为冻结被告淄博一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437208元,如被告淄博一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不足1437208元,即查封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网签备案信息查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