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7.26亿再挂四宗CBD地块 竞买人须具备湿地公园和5A级景区运营经验
发布时间:2019-07-12 05:16来源: 网络整理时隔4个多月,三亚总部经济及CBD启动区再有新动作,这也是今年来东岸单元第二次土地批量供应,不难预见,迎宾路总部商务启动区的建设正火力全开!
7月10日,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连发出4张东岸单元(迎宾路总部商务启动区的“招婿”公告,挂牌土地总面积为45112.85平方米,总金额约7.26亿元,评估单价高达21676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挂牌的四宗用地均拟用于建设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区项目,竞买人或其关联企业须与三亚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在海南省设有区域总部企业,该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亿元。
而这四宗地对竞买人的资质要求却有所不同。具体详情如下:
DA2-23-03地块和DA2-15-04地块,要求竞买人或其关联企业须具备大型城市湿地公园和国家5A级景区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
而DA2-17-01地块,则要求竞买人或其关联企业须具备大型城市湿地公园和国家5A级景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且获得过中国饭店金马奖。
DA2-28-01地块,要求竞买人或其关联企业须具备大型城市湿地公园和国家5A级景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经验,且须获得过原文化部颁发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称号。
东岸单元用地布局规划图(资料图)
东岸单元环拥东岸湿地公园,生态功能优良,是事实上的三亚“中央公园”,具备成为三亚未来城市新中心的潜质和优势。根据规划,三亚东岸先导启动区将进行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通过打造中央公园、中央商圈、城市地标等项目,优选总部项目落地,推动鹿城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展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窗口。
附挂牌公告1:
三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三自然资告字〔2019〕7号
根据三亚市总体规划、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项目建设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统一交易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 (试行)》(琼府〔2019〕13号)及《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规范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三府〔2017〕248号)等有关规定,经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开发建设要求:(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位于东岸单元(迎宾路总部商务启动区)控规DA2-17-01地块,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总面积17448.52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标系总面积17438.03平方米),该宗地用地四至及界址坐标详见地块勘测定界图。其中,零售商业用地土地占20%,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面积3489.70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标系面积3487.61平方米);旅馆用地土地占80%,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面积为13958.82平方米(海南平面坐标系面积13950.42平方米)。2019年5月24日,三亚市人民政府以《关于东岸单元(三亚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启动区)控规DA2-15-04、DA2-17-01、DA2-23-03、DA2-28-01地块用地具备净地出让条件的证明》,证明控规DA2-17-01地块土地征收及“两公告一登记”工作已完成。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政府已与被征地单位签订了《征用土地补偿协议书》,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等款项已支付到位,相关征地材料现存于吉阳区人民政府。目前地块上的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经核查,该宗地概况及规划指标等情况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