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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拍卖36.44亩商住用地,起始楼面价4639元/㎡!

发布时间:2019-07-06 21:52来源: 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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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7月4日《福建日报》发布“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关于2019G028号宗地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岚环土让告字〔2019〕14号)”,将拍卖一幅位于金井大道南侧,祥湖路(原鹅头尾路)西北侧的商住用地。

7月4日《福建日报》发布“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关于2019G028号宗地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岚环土让告字〔2019〕14号)”,将拍卖一幅位于金井大道南侧,祥湖路(原鹅头尾路)西北侧的商住用地。

拍卖时间定于2019年7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4层)举行。

申请人可于2019年7月8日至7月24日在中国·平潭网下载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9 年7月11日至7月24日上午9:00至 12:00,下午15:00至17:30到平潭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 7#楼 8层土地利用处提交报名材料(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9 年7月24 日下午16:00 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申请人须于2019年7月24日下午17:30 前提交报名材料)。

拍卖公告内容显示,本次拍卖的地块编号为2019G028,地块位于金井大道南侧,祥湖路(原鹅头尾路)西北侧,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

地块规划及指标条件:

地块面积:24292平方米(约合 36.44亩);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2.6;建筑密度:不大于22%;不小于;绿地率:35%;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出让公告做如下重要约定:

1、竞得人须在平潭注册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股权比例须在竞买申请书中予以明确。项目公司须在区内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承建项目的建设施工企业须在平潭依法纳税。

2、宗地项目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开工以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准,竣工以取得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竞得人须按《成交确认书》约定时间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超过约定时间10个工作日未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终止供地,没收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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