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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法院一天调解24起房地产系列案 高效优化营

发布时间:2019-07-03 19:08来源: 网络整理

摘要提示:6月28日,钟山县人民法院城厢人民法庭顺利调解24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从立案到调解仅用了30天,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对钟山法院高效处理纠纷给予了充分肯定。

  中新网广西新闻7月1日电(黄蕾)6月28日,钟山县人民法院城厢人民法庭顺利调解24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从立案到调解仅用了30天,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对钟山法院高效处理纠纷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1年,王某思等24户住户与广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房屋交付给王某思等24户住户使用,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所需由该公司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2012年-2013年期间,该公司为王某思等24户住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但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王某思等24户住户遂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为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支付违约金。2019年5月29日,钟山法院城厢法庭受理了该起纠纷案。

  经庭审查明,广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将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办理,由于部分房屋存在超范围占用土地78平方米的行为,钟山县国土资源局已抄告钟山县住建局,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目前,由于超范围建房处理决定未下达,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考虑到房地产纠纷涉案面广,人数众多,调解结案更有利于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在调解中积极寻找平衡点,从自身作为购房者出发,充分考虑购房者最终目的是为顺利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而不是追求违约金,鼓励该房地产公司提出调解方案,预计办证期限,给购房户吃一颗“定心丸”。同时,也告知购房户因处罚决定迟迟不下达的客观原因导致开发商不能顺利为购房户办证,给予一定的宽限期,逾期则交付违约金作为处罚。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广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为王某某等24户住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逾期则按已付购房款每日万分之一点五支付违约金。

  近年来,钟山法院在处理涉企纠纷案件时,本着“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积极寻找利益平衡点,综合考虑双方的诉求,找出纠纷症结,优先进行调解,及时化解对立矛盾,为该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