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房 办房产证时想加上孩子的名字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6-21 16:30来源: 网络整理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935701的网友留言咨询:我今年在莱山购买了一套住房(期房),已办理银行贷款,未办理抵押登记,也未办理产权证书。问题:当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时,合同书上是我们夫妻双方的名字,将来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如果想添加上孩子的名字(未满18岁),如何办理?如果办理的话有什么费用吗?
烟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此回复:您好,请先依据合同与发票等办证资料办理产权证,若想加上孩子名字,需取得产权证后,在产权无抵押无查封状态下转移部分产权给孩子。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若有其他问题,可拨打689237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