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 > 房产 > 房产中心 >

女子欺瞒再婚丈夫 将500万房产10万卖给自己儿子

发布时间:2019-06-13 15:39来源: 网络整理

每个人都渴望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夫妻恩爱,白头到老。但是人这一生充满变数,如今社会离婚率居高不下,这无疑偏离了许多人最初设定的人生轨迹。

很多人在婚姻失败后都会选择重新组建一个家庭,这些重组家庭有幸福的,也有悲哀的,而婚后与继子女的关系问题也成为影响重组家庭稳定的重要因素。今天我们的故事就在主人公丁大爷(化名)和他的继子李超(化名)之间展开。

2019年2月2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李超的上诉,维持原判。再婚老伴瞒着丁大爷低价卖给继子的婚后共有房产终于重回二老名下,这场继父与继子间的房产争夺战以丁大爷的胜诉宣告终结。

重组家庭 喜提新房

时间倒回1982年,年过半百的丁大爷和王阿姨(化名)各自离异后重新组建了一个家庭,和王阿姨一起加入这个新家的还有她和前夫的儿子,年仅12周岁的李超(化名)。

后妈不好当,后爸亦是如此,尤其是正处于青春期的孩子更是难以相处。丁大爷与前妻并未生育子女,因此倍加珍惜这次当爸爸的机会,为了处理好与继子的关系,他总是想方设法地创造机会与李超搭话,尽可能地满足孩子的一切愿望。

但李超对于这位比母亲大十岁、和自己完全没有血缘关系的继父,却似乎一直不太感冒,无论丁大爷说什么做什么,他总是表现得十分冷淡,有意无意地与继父保持着距离。

转眼十多年过去了,一家人虽说算不上其乐融融倒也过得相安无事。然而,就在丁大爷与王阿姨婚后的第18个年头,也就是2000年,一切发生了微妙的改变。

这一年,适逢房改,丁大爷和王阿姨与某单位签署了一份合同,以较低的价格买到了位于西城区的一套近50平方米的公有住房。购房时,使用了丁大爷和王阿姨的工龄,房屋最终登记在了王阿姨的名下。

彼时,正值李超刚刚踏入社会不久,生活较为拮据,为了支持孩子,丁大爷经过一番仔细思考,最终决定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李超,自己则和老伴一同搬进了位于西城区的这套新房。丁大爷的这一举动让原本疏远的继父子关系顿时拉近了不少。

那段时间,丁大爷明显感觉到李超和自己的共同话题多了起来,对自己的态度也比之前热情了许多,这些改变都让丁大爷的心里美滋滋的。自己当初再婚原本就是希望老了之后能有人陪伴,不至于孤单单地走完下半辈子,如果能够多一个照顾自己的家人那更是额外的惊喜。然而,多年来,自己和继子的关系一直不咸不淡,没想到在年近古稀之年两人的关系还能有质的飞越,在丁大爷看来,用一套房换一个和和美美的家庭,真是太值了!但他没有想到的是,李超要的可不仅仅是一套房……

百万房产 白菜价卖

转眼来到2018年。这天,丁大爷正在家中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炒着小菜。突然,一阵密集的敲门声传来,打开房门一看,原来是中介公司带着客户准备看房。

自己从没打算卖房,怎么会有人来看房?丁大爷的第一反应是中介公司敲错了房门,然而,对方却向他出示了一份房产证复印件,上面的地址正是丁大爷现在所住的房产,而房屋产权人一栏则赫然写着继子李超的名字。

明明是自己和老伴一起买的房,什么时候变到了继子的名下?丁大爷一头雾水。在他的追问下王阿姨才缓缓道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早在2016年,处于无业状态的李超就私下找到母亲王阿姨倾诉自己的难处,并厚着脸皮提出,希望母亲将名下的房产赠与给他,但是考虑到赠与形式缴纳的税费较高,李超又提议以买卖的形式转让房产。

王阿姨是李超的亲生母亲,儿子遇到了难处哪有不帮的道理?于是,在当年年底,王阿姨就和李超签署了一份《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以10万元的超低价将和老伴共同居住的位于西城区的房产卖给了儿子,并于同年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而这一切,丁大爷竟然毫不知情!

这套房屋是老两口婚后共同取得的唯一一套房产,也是丁大爷目前仅有的一套住房。丁大爷很早之前就退休了,光凭退休金和积蓄,根本没有能力购买新的住房,如果失去了这套房子,他将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想到自己年近耄耋却可能遭受流落街头的命运,丁大爷越想越不是滋味。

2018年5月,悲愤交加的丁大爷一纸诉状将妻子和继子一同告上了法庭,要求判令王阿姨和李超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同时要求将涉案房屋重新过户到王阿姨名下。然而,此时的他已经是年近90岁的高龄了,不仅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也没有充裕的积蓄,接下来的诉讼之路该怎么走?丁大爷一时也没了头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