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被害人变卖房产 南陵18人“套路贷”涉黑案开庭
发布时间:2019-06-06 05:08来源: 网络整理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6月4日上午,南陵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等十八名被告人“套路贷”涉黑案。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陵县法院首例指定管辖审理的“套路贷”涉黑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被告人李某等经佟某(另案处理)介绍获知“零用贷”的运营模式及牟利模式,便意图从中敛财。被告人李某等人经多次共同商议后2016年10月成立了小贷公司,以“套路贷”手段实施诈骗牟利。2017年,李某与杨某等人共同投资成立新的小贷公司,调整人员职责分工,加强催收组成员作用,明确以暴力催收为核心,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从中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以暴力手段对被害人“撕单”、强迫被害人变卖房产或与被害人签订新的数额虚高的借款合同、或迫使被害人在其他小贷公司借款“平账”(俗称“洗单”),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该公司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致使众多被害人遭受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严重的身心残害,严重干扰、破坏被害群体的正常生活秩序,影响恶劣,危害深远。公诉机关认为,该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李某等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围绕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同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意见,依法保障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因该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庭审过程预计持续3天。目前,该案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陈成 通讯员 黄晨一)
原标题:非法拘禁、敲诈勒索 南陵18人“套路贷”涉黑案一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