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161人工作方
发布时间:2019-08-27 18:37来源: 网络整理江西卫生人才网为各位考生提供近期招聘公告、考试资讯、备考资料、报名入口等一系列服务,希望大家取得好成绩!以下是【2019江西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161人工作方案的通知公示】有关内容:
原标题:关于2O19年江西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 医生特设 岗位计划实施工作 的通知》(国 卫人发〔2017〕 48 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贫 困地 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的通知》(国 卫办人才便 函(2019)329号 )及 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印发江西省开展全科 医生特设 岗位计划试 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 卫人发田01臼 狃 号)等 文件精神,为 切实加强基层全科 医生队伍建设 ,结合我省实际,制 定我省 zO19年 全科医生特设 岗位招聘工作方案。
一、 目标和任务
在全省范围公开招聘161名全科特岗医生,派驻到25个国家贫困县(附件1)乡镇卫生院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二)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三)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 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 ,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三、招聘条件
(一)全科医生特设 岗位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
1.有 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 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 意长期扎根农村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经过助理全科 医生培训合格 的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4.身体健康,能 胜任临床 岗位工作。
(二 )同时,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 医学专业或 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 门(含 省级 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 医疗工作2年 以上,能 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本省行政区划范围内乡镇卫生院在编在 岗的执业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 尚未做出结论 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人员招聘程序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省卫生健康委(hc.jiangxi.gov.cn)与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 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 )自愿报名。报考人员自行在 江西省 卫 生健康 委 网站 (hc.jiangxi.gov.cn)下 载《江西省全科 医生特设 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 件 2),如 实填写后,交 至报考地的县(市 、区)卫 生健康委进行现场报名。
(三 )资格审查。由各县(市 、区)卫 委健康委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报考人员在规定 的时间内(具 体时间由相应县卫生行健康委通知),持 相关材料(身 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等)到 报考地的县(市 、区)卫生健康委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县 (市 、区)卫 生健康委把全科 医生特设 岗位审核情况统计表(附 件 3)发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市 卫生健康委汇总后发至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邮箱。
(四 )考评方法。根据审核情况决定考试考核方式,按 综合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五 )体检。体检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在 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 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 )公示。通过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面试、体检 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卫生健康委(hc. jiangxi.gov.cn)、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jxhrss.gov.cn)进 行 7天 公示。
(七 )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 相关县(市、区)卫 生健康委督促全科医生特设 岗位服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 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4年 ,在 聘期内的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开展全科 医生特设 岗位计划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 卫人发田01幻 狃 号)有关规定执行。聘期内,特岗全科 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 受所在服务单位 同类人员工资待遇。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为每年每人5万 元,省 级财政补助资金为每年每人2万 元,主要用于补助全科特 岗医生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公积金 中的个人缴纳部分。聘期内,用人应单位依法为特岗医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六、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