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贵州统筹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结构拟这
发布时间:2019-08-15 06:10来源: 网络整理近日,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网站获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结构的指导意见(代拟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指导意见》定下目标:
从2019年至2022年,用4年左右时间,围绕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的总体要求,优化各级各类学校布局结构,加强教育资源统筹利用,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加快乡镇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和确需长期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达标建设,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建设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提高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效益,优化高等教育办学层次、类型、专业及区域布局,促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着力提升办学水平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能力。
根据《指导意见》,现有“大校额”“大班额”要逐步化解达到标准。2019年以后新建、改扩建的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班,城镇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少于6班,农村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少于3班;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普通高级中学规模不超过5000人,完全中学普通高中阶段规模不超过3000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幼儿园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和高中班额不超过50人。
要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重点扩大农村地区、脱贫攻坚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每个乡镇在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基础上,原则上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乡镇中心办好2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重点在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且有实际需求的村建设公办幼儿园,村级幼儿园可作为分园纳入乡镇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可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方便农村适龄幼儿就近入学。
积极发展乡镇标准化初中寄宿制和小学高年级寄宿制,人口在2万人以下或初中学生规模达不到600人的乡镇不独立设立初中学校、统筹设置片区初中学校,人口在2万人至5万人的乡镇可举办1所初中学校,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乡镇可举办2所初中学校,每个乡镇设置不少于1所寄宿制小学。
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布点在市(州)和县级政府所在地,集中力量在城市、县城新区或城乡结合部新建、改扩建一批规模适度的普通高中学校,逐步撤销在乡村、乡镇举办的普通高中学校。
《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推进和落实城镇小区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政策,并优先举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县域内公办幼儿园占比达不到50%的县(市、区、特区),须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举办为公办园。
要按照“一体两翼多中心”的职业院校空间布局,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资源,促进优胜劣汰,优化学校布局,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到140所左右,中等职业学校规模宜控制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内。
重点支持在贵阳、遵义、贵安新区等黔中经济区设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急需及空白领域的高等院校,适应经济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全省高等院校数量控制在80所以内,新设置专科(高职)学校不宜少于3000人、普通本科院校不宜少于5000人。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9年8月9日至8月22日期间,将意见建议传真至0851-85287896,或将邮件发送至sxtp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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