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核中有了法治教育的“一席之地”
发布时间:2019-08-01 18:31来源: 网络整理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汪远 方文龙)“通过这次约谈,希望发挥提醒和警示作用,将预防和教育做在前,防微杜渐。”近日,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与该县教育部门联合约谈了一个发生性侵学生案件学校的负责人。约谈会上,该院检察长潘建文这样说道。
今年年初,盱眙县检察院组织34名检察官带着“校情记录本”赴兼职学校,与部分校领导、班主任、师生展开谈心交流,发现生理卫生课基本停留在形式上、德育课程“让位”于文化课、老师不知道如何开展法治教育等问题突出。
回到院里,他们梳理了近三年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又经过进一步调研发现,当前该县中小学校普遍存在法治教育课课时较少、成效不明显等问题,而法治意识淡薄成为在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结合调研发现的问题,盱眙县检察院与教育部门进行过多次沟通交流,就完善和强化学校法治教育,特别是性知识教育、防性侵教育等方面开出“药方”,以引导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于是,引入法治教育考核评价机制被提上了日程。
5月30日,在检、教、校三方历经五次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九次座谈会征求意见、五易其稿充实完善后,《关于建立检察机关参与全县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正式出台,包括年度计划、师资配备、专门课程、法治实践等内容。该县教体局教育科科长孙成志认为:“提高法治教育在考核评价中的地位,有利于增加学校对法治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
《办法》明确检察机关应当坚持审慎、适度参与的原则,做到帮助引导不主导、监督到位不越位,同时规定教育部门在组织对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进行考核时,应事先征求兼任的“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意见,适当时可以应邀参与年度考核并对全程进行监督,考核结果公布前应通报检察机关。
自上述制度实施以来,盱眙县检察院已针对在校生犯罪以及被侵害等问题,向学校提出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关注和帮教等整改意见,并跟进督促落实11条,向教育部门通报并参与联合约谈3次,结对关爱不良行为青少年及留守儿童47人,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17人次,向有关部门移送违法犯罪线索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