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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西河池巴马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5 17:48来源: 网络整理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医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卫人发〔2017〕48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医药管理局、医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人发〔2017〕4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5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1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巴马瑶族自治县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专门设置在县级公立医院,并将所聘执业医师派驻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的非常设岗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受县级公立医院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二)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二、招聘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欢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编制外聘用和退休的医务人员积极报名。

(二)招聘名额。

2019年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计划指标共计4个,主要安排在我县燕洞镇卫生院、所略乡卫生院、那桃乡卫生院、甲篆镇卫生院。

(三)招聘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医疗机构在编人员聘用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后,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由县级公立医院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全科医生,不列入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范畴。

(四)招聘方式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具体程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公开招聘主要采取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本次招聘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考核人选。

人员调剂。如出现特岗全科医生岗位报名人数过于集中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三、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管理

(一)签订合同。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考核管理。县级公立医院根据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对特岗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

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岗全科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通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

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规定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三)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四)人事和党团关系。服务期内人事档案由服务的县卫生健康局提供免费管理服务。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四、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