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秀强股份:拟出售幼儿教育业务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19-06-14 03:12来源: 网络整理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拟出售幼儿教育业务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国融兴华评报字[2019]第020066号
(共一册,第一册)
评估机构名称: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报告日:2019年6月12日
目 录
声 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4
一、 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4
二、 评估目的 ......................................................... 5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5
四、 价值类型 ........................................................ 13
五、 评估基准日 ...................................................... 13
六、 评估依据 ........................................................ 13
七、 评估方法 ........................................................ 15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0
九、 评估假设 ........................................................ 22
十、 评估结论 ........................................................ 23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25
十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8
十三、 资产评估报告日 ................................................ 29
十四、 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签章 ...................................... 30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31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
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三、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
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
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
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
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
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
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企业经营预测资料由委托人、被评估
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
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资产评估师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对评估对象
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
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
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
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
不存在偏见。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
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
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拟出售幼儿教育业务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国融兴华评报字[2019]第020066号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
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的幼儿教
育业务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
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评估目的: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幼儿教育资产,本次评估
目的是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幼儿教育业务经
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对象: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的幼儿教育资产。
评估范围: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幼儿教育业务涉及的经营性资产
和相关负债。
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
论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收益法评估,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的幼儿教育资产价值评估结果为28,050.00万元。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评估结
论的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有效。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
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
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拟出售幼儿教育业务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国融兴华评报字[2019]第020066号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
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
份有限公司拟出售的幼儿教育业务经营性资产和相关负债在2018年12月31日
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产权持有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
使用人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和产权持有单位均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资
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包括被评估单位的股东、交易对
方和相关监管部门。
(一)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简介
企业名称: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00732499521G
法定住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28号
法定代表人:卢秀强
注册资本:59776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成立日期:2001年09月28日
营业期限:2001年09月28日至长期
主要经营范围:生产冰箱玻璃、汽车玻璃、家居玻璃,生产钢化、中空、夹
胶、热弯、镶嵌玻璃,生产高级水族箱、玻璃纤维制品及其它玻璃制品,生产膜
内注塑制品;销售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股东、交易对方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
报告使用人使用,不得被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赖。
二、 评估目的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幼儿教育资产,本次评估目的是对该
经济行为所涉及的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幼儿教育业务经营性资产和
相关负债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是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的幼儿教育资产。
(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是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幼儿教育业务涉及的经营性资
产和相关负债。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合并口径下的总资产账面价值
为43,201.14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6,189.36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7,011.7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6,304.33万元。母公司口径下的总资产
账面价值为24,738.31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7.58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24,720.73万元。具体范围以被评估单位申报的明细表为准。
201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10,144.33
非流动资产
33,056.82
资产总计
43,201.14
流动负债
16,189.36
非流动负债
0.00
负债总计
16,189.36
净资产
27,011.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6,304.33
2018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流动资产
0.00
非流动资产
24,738.31
其中: 长期股权投资
24,511.48
固定资产
226.83
资产总计
24,738.31
流动负债
17.58
非流动负债
0.00
负债总计
17.58
净资产
24,720.73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评估
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发表了无保留意见。
评估范围内主要资产的情况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一简介
(1)注册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5768242808P
法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2幢609室
法定代表人:朱斌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5年01月04日
营业期限:2005年01月04日至2025年1月3日
主要经营范围:教育信息咨询(不含出国留学与中介服务);实业投资;计
算机软硬件、教育软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网络工程的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
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文化艺术交流
活动策划;承办会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4日,成立时公司名称为杭
州浙大泰富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为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和自然
人周崇明。其中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出资5万元,持股比例10%;自然
人周崇明出资45万元,持股比例90%。成立时各股东出资情况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5.00
5.00
10%
2
周崇明
45.00
45.00
90%
合计
90.00
90.00
100%
2008年5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杭州泰富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3月,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5万元股权转让给自
然人周崇兵,同时公司增资50万元。本次变更后自然人周崇兵出资10万元,持
股比例10%;周崇明出资90万元,持股比例90%。本次变更后各股东出资情况
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周崇兵
10.00
10.00
10%
2
周崇明
90.00
90.00
90%
合计
100.00
100.00
100%
2009年4月,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410万元,其中周崇兵增资41万元,
周崇明增资369万元。本次变更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周崇兵
51.00
51.00
10%
2
周崇明
459.00
459.00
90%
合计
510.00
510.00
100%
2009年5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浙江泰富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490万元,其中周崇兵增资49万元,
周崇明增资441万元,本次变更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周崇兵
100.00
100.00
10%
2
周崇明
900.00
900.00
90%
合计
1,000.00
1,000.00
100%
2011年6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杭州泰富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9月,公司名称变更为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4月,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250万元,由新股东杭州中频教育科技
有限公司出资250万元。本次变更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周崇兵
100.00
100.00
8%
2
周崇明
900.00
900.00
72%
3
杭州中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50.00
250.00
20%
合计
1,250.00
1,250.00
100%
2015年7月,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3750万元,由股东杭州中频教育科技
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周崇明出资3600万元,本次变更后各股东出资情况及
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周崇兵
100.00
100.00
2%
2
周崇明
4,500.00
4,500.00
90%
3
杭州中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400.00
400.00
8%
合计
5,000.00
5,000.00
100%
2016年1月,公司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
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
100%
2018年6月,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原股东江苏秀强玻璃工
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
有限公司
10,000.00
10,000.00
100%
(3)近三年的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总资产(元)
145,958,397.20
258,454,757.42
186,027,447.27
总负债(元)
42,836,422.47
182,287,011.94
1115,792,874.77
股东权益(元)
103,121,974.73
76,167,745.48
70,234,572.50
经营业绩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营业收入(元)
22,800,504.68
15,873,006.04
23,238,372.56
利润总额(元)
-97,350,398.69
8,124,845.51
16,801,443.63
净利润(元)
-73,045,770.75
5,933,172.98
12,598,166.55
以上2016年财务数据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了“天衡审字(2018)01387号《审计报告》”;2017年和2018年财务数据经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19]2982号《审
计报告》”。
2、长期股权投资二简介
(1)注册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童梦幼儿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MA1MLTR633
法定住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6号徐州软件园2号楼A座703室
法定代表人:赵猛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02日
营业期限:2016年06月02日至2036年06月01日
主要经营范围:幼儿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幼儿园管理服务;幼教设施研发;
幼儿园环境技术研发;教育形象策划;儿童健康信息咨询服务;教育项目与教材、
玩具开发、销售;学前教育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教育文化活动组织策划;办公
用机械、文具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2)截止评估基准日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
有限公司
2,000.00
560.10
100%
(3)近三年的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总资产(元)
118,814,814.02
81,266,573.68
22,660,466.68
总负债(元)
101,415,514.84
52,030,578.73
1,525,518.87
股东权益(元)
17,399,299.18
29,235,994.95
21,134,947.81
经营业绩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营业收入(元)
41,770,158.10
18,931,432.63
2,850,444.42
利润总额(元)
-15,763,989.00
10,840,257.43
-42,002.57
净利润(元)
-11,836,695.77
8,101,047.14
-92,307.61
以上2016年财务数据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了“天衡审字(2018)01387号《审计报告》”;2017年和2018年财务数据经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19]2983号《审计
报告》。
3、长期股权投资三简介
(1)注册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秀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京秀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MA1MH0968A
法定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2栋10
层A单元
法定代表人:卢秀强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03月29日
营业期限:2016年03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范围:教育器材、教学设备销售;教育软件、教育技术的开发、技
术服务及技术转让;玩具研发、销售;文化用品、文具用品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的
施工;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企业管理咨询;教育信息咨询;婴幼儿保育服务;
婴幼儿看护;健康信息咨询;职业技能培训;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
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南京秀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3月29日,股东为江苏秀强玻
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时股东出资情况及持股比例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
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
100%
2018年5月22日,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万元,变更后的股东出资情况及
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
有限公司
10000.00
5000.00
100%
截止评估基准日,上述股权未发生变更。
(3)近三年的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
近三年来的财务状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财务指标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2,417,222.21
66,293,206.73
101,837,487.34
总负债
3,253,052.13
31,131,207.16
2,796,381.79
股东权益
19,164,170.08
35,161,999.57
99,041,105.55
经营业绩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95,874.03
2,700,602.71
4,717,154.10
利润总额
-3,985,833.23
-13,957,420.03
-16,648,322.34
净利润
-2,985,829.92
-11,852,170.51
-10,427,316.01
以上2016年财务数据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了“天衡审字(2017)01846号《审计报告》”;2017年财务数据经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18)01402号《审计报
告》”2018年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
汇会审字(2019)3389号《审计报告》。
4、长期股权投资四简介
(1)注册登记情况
企业名称:徐州秀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徐州秀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MA1MKGW054
法定住所:徐州市下淀路香花畦小区29#-1-101
法定代表人:王峰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6年05月09日
营业期限:2016年05月09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范围:教育教学软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
工程施工;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
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体育器材、教学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历史沿革及股权结构
徐州秀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05月09日,股东为江苏秀强玻
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时股东出资情况及持股比例如
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实缴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
有限公司
1000.00
250.00
100%
截止评估基准日,上述股权未发生变更。
(3)近三年的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
近三年来的财务状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263,286.64
1,827,327.78
1,912,618.84
总负债
609,951.25
56,680.96
482,958.83
股东权益
1,653,335.59
1,770,646.82
1,429,660.01
经营业绩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0.00
利润总额
-462,256.58
-510,381.00
-454,596.41
净利润
-462,256.58
-510,381.00
-454,596.41
以上2016年财务数据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了“天衡审字(2017)01847号审计报告”;2017年财务数据经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18)01403号审计报告;2018
年财务数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中汇审字(2019)
3390号审计报告。
5、固定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1栋及机器设备12台。其中房
屋建筑物账面原值为2,294,114.71元,账面净值为2,268,305.92元,建筑面积
1,988.00㎡,为钢混结构。机器设备主要为会议桌、文件柜、空调等,目前均可
正常使用。
四、 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
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本报告评估基准日是2018年12月31日。
六、 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1、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合同。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
第四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4、《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6
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7、《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财政部关于修
改的决定》(财政部令第76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令第65号);
9、《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第[2016]36号);
10、《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11、《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
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
1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
办发[2019]3号);
15、《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
16、《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35号);
17、其他与评估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10、《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2、《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四)权属依据
1、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其他有关产权证明。
(五)取价依据
1、《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2、《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
3、《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
4、《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
令2012年第12号,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5、企业提供的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6、企业有关部门提供的未来年度经营计划;
7、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8、可比上市公司的相关资料;
9、同花顺数据库;
10、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各类《评估申报明细表》、《收益预测表》;
2、《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3、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访谈记录;
4、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七、 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指将评估对象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
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评估表内
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规定,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
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
产基础法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对于适合采用不同评估方法进
行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采用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方法选择理由如下:
资产基础法从再取得资产的角度反映资产价值,即通过资产的重置成本扣减
各种贬值反映资产价值。其前提条件是:第一,被评估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
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第二,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本次评估的委估
资产具备以上条件。
收益法是从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
值,其评估结论通常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评估人员经过和企业管理层访
谈,本次具备收益法评估的条件。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
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考虑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与幼儿教育业务经营性资产和
相关负债组成资产组组合,的可比案例较少、且披露信息不足,因此,本项目不
适用于市场法。
(一)收益法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评估对象市场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价值-有息负债价值
1、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
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P = 111)1(
1i0NNiiiRRARA.
.
....)+(
式中: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Ai:评估基准日后第i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Ai0:预测期末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预测期;
i:预测期第i年。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
加额
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DEDt)(1KDEEKWACCde
.
....
.
..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ke = Rf + MRP×β+ Δ
式中:Rf:无风险利率;
.
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溢价;
Δ: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
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被评估单位的溢余资产包括控股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
他非流动资产,本次评估采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3、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
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包括不具有控制权的长期股权投资。被
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包括长期应收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
他应付款,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4、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付息债务以核实
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价值。
(二)资产基础法
1、 长期股权投资
对拥有控制权且被投资单位正常经营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同一评估基准日
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以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的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
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价值。
2、 房屋建筑物
本次评估的房屋、构筑物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房屋建筑物的重置全价一般包括: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
本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额
1)建安综合造价
①对于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采用预(决)算调整法确定其建安综合
造价,即以待估建(构)筑物竣工图及相关资料和审核后结算工程量,按现行工程
预算定额、综合费率,分别计算得出基准日时的建安工程税前造价及含税建安工
程造价。
②对于一般性建(构)筑物,按其结构类型跨度、层高、装修水平等影响建筑
造价的因素分类确定其基准单方造价,该单方造价反映了该类型建(构)筑物在评
估基准日及所在地区正常的施工水平、施工质量和一般装修标准下的造价情况。
在此基础上根据建(构)筑物的特点(如不同的层高、跨度、特殊装修、施工困难程
度等)和现场勘查情况,对单方造价进行相应的调整,从而确定建安工程税前造
价及含税建安工程造价。
2)前期及其他费用的确定
依据国家(行业)相关的各项取费规定,结合评估基准日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实
际情况,将被评估单位视为一个独立的建设项目,根据企业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
确定。
3)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按照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参照评估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发
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等总
和为基数按照资金均匀投入计取。被评估单位的合理建设工期为*年。资金成本
计算公式如下:
资金成本=(含税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率×合理建设工期
/2
4)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于符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的房屋类资产,计算出可抵扣
的增值税。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按照以下公式确定: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
式中尚可使用年限的确定:
根据评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和已使用年限,结合现场勘查、房
屋建筑物历年更新改造情况、房屋维护状况等综合确定。在综合成新率确定过程
中,以被估对象能否有继续使用功能为前提,以基础和主体结构的稳定性和牢固
性为主要条件,而装修和配套设施只有在基础和主体结构能继续使用的前提下计
算其新旧程度,并且作为修正基础和主体结构成新率的辅助条件。
(3)评估价值的确定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3、 机器设备
根据企业提供的机器设备明细清单进行核对,做到账表相符,同时通过对有
关的合同、法律权属证明及会计凭证审查核实对其权属予以确认。在此基础上,
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主要设备进行必要的现场勘察和核实。
根据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
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当地市场信息等近期市场价格资料,依据其购置价确定重置全价;对于
购置时间较早,现市场上无相关型号但能使用的电子设备,参照二手设备市场价
格确定其重置全价。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机器设备均为小型设备,故综合成新率主要依据设备的经济使用年
限确定其成新率。
年限成新率=(1-实际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年限)×100%。
(3)评估价值的确定
设备评估价值=设备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4、 负债
对企业负债的评估,主要是进行审查核实,评估人员对相关的文件、合同、
账本及相关凭证进行核实,确认其真实性后,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或根据其实际
应承担的负债确定评估价值。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
和情况如下:
(一)接受委托
我公司与委托人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
基本事项,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达成一致,并与委托人协商拟定了相应的评
估计划,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前期准备
根据评估基本事项拟定评估方案、组建评估团队、实施项目相关人员培训。
(三)现场调查
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
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1、指导被评估单位填表和准备应向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
评估人员指导被评估单位的财务与资产管理人员在自行资产清查的基础上,
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及其填写要求、资料清单等,对纳入评
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细致准确地填报,同时收集准备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反映性
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等。
2、初步审查和完善被评估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细状况,然
后仔细审查各类“资产评估明细表”,检查有无填项不全、错填、资产项目不明
确等情况,并根据经验及掌握的有关资料,检查“资产评估明细表”有无漏项等,
同时反馈给被评估单位对“资产评估明细表”进行完善。
3、现场实地勘查
根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评估人员在被评估单位相
关人员的配合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各项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并
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了不同的勘查方法。
4、补充、修改和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
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实地勘查结果,并和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充分沟通,进一
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做到:账、表、实相符。
5、查验产权证明文件资料
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车辆行驶证等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资料进行查
验,对权属资料不完善、权属不清晰的情况提请企业核实或出具相关产权说明文
件。
(四)资料收集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接从市场等
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方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
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
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五)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
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了初步评估结论。项目负责人对各类资产评
估初步结论进行汇总,撰写并形成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六)内部审核
根据我公司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初步资产评估报
告后提交公司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在内部审核完成后,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
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合理
修改后出具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七)评估档案归档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对工作底稿、资产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整
理,形成资产评估档案。
九、 评估假设
本资产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一)基本假设
1、公开市场假设,即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
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
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2、交易假设,即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
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
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
3、持续经营假设,即假设被评估单位以现有资产、资源条件为基础,在可
预见的将来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停止营业,而是合法地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
(二)一般假设
1、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
当其职务;
4、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5、假设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是按照现时价格体系确定的,未考虑
基准日后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三)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资产评估报告时
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
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均
流出;
4、依据政策要求,假设小区配套幼儿园未来转为普惠园,满足公司制要求
的幼儿园继续按照正常收费来持续经营。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
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名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
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 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的幼
儿教育资产价值评估结果如下:
(一)资产基础法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江苏秀强玻璃工艺
股份有限公司的幼儿教育资产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24,738.31万元,总负债
账面价值17.58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24,720.73万元。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江苏
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的幼儿教育资产总资产评估价值25,638.50元,增值
900.19万元,增值率3.64%;总负债评估价值17.58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
评估价值25,620.92万元,增值900.19万元,增值率3.64%。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
-
-
-
非流动资产
24,738.31
25,638.50
900.19
3.64
长期股权投资
24,511.48
25,356.74
845.26
3.45
固定资产
226.83
281.76
54.93
24.22
资产总计
24,738.31
25,638.50
900.19
3.64
流动负债
17.58
17.58
-
-
非流动负债
-
-
-
-
负债总计
17.58
17.58
-
-
净资产
24,720.73
25,620.92
900.19
3.64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的幼儿教育资产价值为
25,620.92万元。
(二)收益法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幼儿教育资产账面价值24,720.73万元。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经收益法评估,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的幼儿教育
资产价值的评估结果为28,050.00万元,增值3,329.27万元,增值率13.47%。
(三)评估结果的确定
经对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结果的比较,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的评估
价值相差2,429.08万元,差异率9.48%。收益法侧重企业未来的收益,是在评估
假设前提的基础上做出的,而成本法侧重企业形成的历史和现实,因方法侧重点
的本质不同,造成评估结论的差异性。
资产基础法是从静态的角度确定企业价值,而没有考虑企业的未来发展与现
金流量的折现值,也没有考虑到其他未记入财务报表的因素,如管理团队、人力
资源等因素,往往使企业价值被低估。
收益法评估中,不仅考虑了已列示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有形资产、无
形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同时也考虑了资产负债表上未列示的企业管理团队以及人
力资源等商誉。采用收益法的结果,更能反映出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的幼儿教育资产的真实价值。
因此,根据本次评估的实际情况,结合本次评估目的的要求,本次评估结论
最终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即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的幼儿教育资产
评估价值为28,050.00万元。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专
业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未考虑委估资产可能存在的产权登记或权属变
更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和税项;未考虑抵押、担保、未决诉讼等事项对评估结论的
影响;未考虑评估价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
(二)根据此次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按照评估程序准则和其他相关规定的
要求,评估人员通过询问、访谈、核对、监盘、勘查、复核等方式对评估对象涉
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
必要的尽职调查,从各种可能的途径获取评估资料,核实评估范围,了解评估对
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三)本评估报告是在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相关当事方提供与资产评估相关
资料基础上做出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
整性以及保证经营的合法性是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
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
见。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和披露,不代表对
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对该资料及其来源确认或者
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
(四)关于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特别说明以及该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的
影响;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下西安皮个布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由于为参股公司,该单位负责人张铭目前已失联,故无法获取被
投资单位财务资料,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已将张铭
起诉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经被评估单位管理层认定,该部分长投已确定得
不到任何补偿,故本次评估为零。
(五)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1栋,名称为“培训楼”,
账面原值2,294,114.71元,账面净值2,268,305.92元,因土地权属问题尚未办理不
动产权证书。
(六)本次评估中,我们参考和采用了被评估单位历史及评估基准日的财务
报表,以及我们在同花顺资讯中寻找的有关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
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
务报表数据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报表中数据的事
实并不代表我们表达任何我们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也不
表达我们保证该等资料没有其他要求与我们使用该数据有冲突。
(七)本次评估中所涉及的被并购方的未来盈利预测是建立在被评估单位
管理层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我们对上述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根
据评估过程中了解的信息进行了适当的调整。
(八)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
台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的出台,作为小
区配套幼儿园极有可能会转变为普惠性幼儿园,故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及
江苏童梦幼儿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分别将下属幼儿园的性质重新进行了定位,
具体如下:
表一、杭州全人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内容或名称
取得日期
持股
比例%
账面价值
园所性质
1
义乌市儿童乐园幼稚园
2016/3/7
85
16,292,320.21
盈利园
2
长沙市开福区科苑明星幼稚园
2016/3/1
100
13,275,000.00
普惠园
3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国名城幼儿园
2018/5/18
100
1,520,000.00
普惠园
4
杭州绿泡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3/1
60
13,500,000.00
5
杭州市萧山区郁金香幼儿园
2017/3/1
100
普惠园
6
杭州满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017/1/1
100
13,690,000.00
7
杭州市临安区江南幼儿园
2017/1/1
80
普惠园
8
义乌市廿三里金桥人家幼儿园
2017/7/1
100
8,500,000.00
普惠园
9
洛阳卓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7/3/7
100
14,925,333.34
10
洛阳市洛龙区奥体花城幼儿园
2017/3/7
80
普惠园
11
东阳幼贝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018/1/1
100
12,870,000.00
12
东阳市时代花园幼儿园
2018/1/1
100
普惠园
13
淳安千岛湖和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018/1/1
100
13,600,000.00
14
淳安县千岛湖南山幼儿园
2018/1/1
80
普惠园
15
湖州市吴兴区星汇半岛英伦幼儿园
2015/11/1
100%
4,922,973.00
盈利园
16
芜湖市金贝贝幼儿园
2015/11/1
100%
1,500,000.00
普惠园
17
台州市黄岩区北城街道英伦凯亚城幼
儿园
2015/11/1
100%
3,000,000.00
普惠园
18
台州经济开发区东京湾幼儿园
2015/11/1
100%
3,500,000.00
普惠园
表二、江苏童梦幼儿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序号
内容或名称
取得日期
持股
比例
账面价值
园所性质
所属公司
1
烟台鼎立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
2018/11/9
100%
9,900,000.00
江苏童梦
幼儿教育
信息咨询
有限公司
2
烟台市芝罘区紫郡城雅思贝尔幼儿园
75%
非普惠园
3
邳州市锦江路实验幼儿园
2017/3/28
51%
10,340,000.00
普惠园
4
邯郸市邯山区哲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17/12/30
85%
15,325,000.00
5
邯郸市邯山区博冠第一幼儿园
100%
非普惠园
6
遵义童捷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017/12/30
80%
10,560,000.00
7
遵义市红花岗区桃溪河畔伟才幼儿园
100%
非普惠园
8
合肥业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17/12/30
100%
18,000,000.00
9
合肥伊凡.金色池塘幼儿园
100%
非普惠园
10
宿迁市宿城区红黄蓝幼儿园
2018/9/4
100%
10,250,000.00
非普惠园
11
1923沛县安泰园
2017/1/1
100%
1,740,000.00
普惠园
徐州幼师
幼教集团
12
1922沛县格林春天园
2017/1/1
100%
500,000.00
普惠园
13
1920开发区幼师保利鑫城园
2017/1/1
100%
2,115,300.00
普惠园
14
1913徐幼天成部
2017/1/1
100%
6,292,000.00
普惠园
15
1914徐幼风华园部
2017/1/1
100%
900,000.00
普惠园
16
1917云龙区绿地园
2017/1/1
100%
500,000.00
普惠园
17
1918云龙区世纪城旗舰园
2017/1/1
100%
500,000.00
普惠园
18
1924徐州幼师万科园
2017/1/1
51%
300,000.00
普惠园
19
1929徐幼婴乐坊
2017/1/1
100%
200,000.00
普惠园
20
1916新城区幼师园
2017/1/1
100%
200,000.00
普惠园
21
1915云龙区幼师翰城园
2017/1/1
100%
300,000.00
普惠园
22
1919发区幼师东贺园
2017/1/1
100%
200,000.00
普惠园
23
1921铜山区幼师国基园
2017/1/1
100%
200,000.00
普惠园
24
苏州工业园区幼师童梦幼儿园
2017/1/1
50.80%
229,211.53
普惠园
25
1912徐州御景湾
2017/1/1
100%
200,000.00
普惠园
26
1928镇江米山人家园
2017/7/1
80%
1,150,000.00
普惠园
27
睢宁双沟幸福里幼儿园
2017/1/1
51%
385,500.00
普惠园
(九)上述第(八)条中,定位为普惠园的幼儿园,在对其未来盈利预测采
用普惠园的保教费收费标准进行的预测。但由于国家对于普惠园的补贴标准尚未
出台相关政策,无法准确预测补贴收入,故本次评估未做考虑。
(十)本次评估中无法取得被投资单位财务资料时,评估人员通过收集委托
人投资协议及付款凭证,以核实后的投资成本确定评估价值。
(十一)本次收益法评估中所采用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未
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
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我们愿意在此提醒委托人和其
他有关方面,我们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
设的义务。
(十二)关于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
事项特别说明:
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重大
变化,并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
调整或重新评估。我们不对评估基准日以后被评估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承担
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只能
由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
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被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
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
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
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
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
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报告经承办该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
构公章后方可正式使用;
(六)本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评估结论仅对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
行为有效,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日期为2019年6月12日。
十四、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签章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12日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附件一、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合同;
附件二、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附件三、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
附件四、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承诺函;
附件五、签名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附件六、评估机构备案文件或者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七、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附件八、签名资产评估师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九、资产评估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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