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美术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发布时间:2019-05-28 01:08来源: 网络整理 第十八条 收费标准:
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2、住宿费每年1200元/生。
第十九条 助学体系:
1、国家奖学金:各个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奖学金,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此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4000元;
4、学校有部分勤工俭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此岗位来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由各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我校官方网站开辟录取查询专栏。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1-88651148、88596153
传 真:0311-88596153
咨询网址: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河北美术学院招生处 (邮编050700)
第二十三条 本招生章程由河北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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