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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修改《公司章程》

发布时间:2020-03-04 19:18来源: 网络整理

 
原标题:明阳智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明阳智能:修改《公司章程》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4
转债代码:113029 转债简称:明阳转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4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拟对
现有《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使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一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总经理)、联席
运营官、首席战略官、首席财务官、首
席技术官、首席行政官、董事会秘书、
副总裁。


指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总经理)、首席
运营官、首席战略官、首席财务官、首
席技术官、首席行政官、董事会秘书、
副总裁。


第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
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
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执行官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联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首席
财务官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执行官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首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首席
财务官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二十六条:公司设首席执行官
(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联席运营官2名,首席战略官1
名,首席技术官1名,首席财务官1名,
首席行政官1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

第一百二十六条:公司设首席执行官
(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首席运营官1名,首席战略官1
名,首席技术官1名,首席财务官1名,
首席行政官1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联席运营
官、首席战略官、首席财务官、首席技
术官、首席行政官、董事会秘书、副总
裁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首席运营
官、首席战略官、首席财务官、首席行
政官、首席技术官、董事会秘书、副总
裁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条:首席执行官(总经理)
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联席运
营官、首席战略官等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一百三十条 首席执行官(总经理)
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首席运
营官、首席战略官等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一百三十四条:联席运营官、首席战
略官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首席执行
官(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
聘。首席执行官(总经理)提名联席运
营官、首席战略官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联席运营官、首
席战略官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的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情况,与本公司、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是否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是否存在《公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等。首席执行官(总经理)提出免除联
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等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免职的

第一百三十四条:首席运营官、首席战
略官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首席执行
官(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和解
聘。首席执行官(总经理)提名首席运
营官、首席战略官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首席运营官、首
席战略官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的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情况,与本公司、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关系,是否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是否存在《公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等。首席执行官(总经理)提出免除首
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等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时,应当向董事会提交免职的




理由。联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等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
出辞职,有关联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
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
和办法由联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等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
同规定。


联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等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协助首席执行官(总经理)进行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理由。首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等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
出辞职,有关首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
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
和办法由首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等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
同规定。


首席运营官、首席战略官等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协助首席执行官(总经理)进行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
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
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
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
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
配方式。


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
如下: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
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规
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
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

(3)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
配方式。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
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
程》。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请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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