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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冲击科创板:涉专利侵权,IPO前夕管理

发布时间:2020-02-12 16:05来源: 网络整理

  未决诉讼是否会影响企业IPO?

  上交所官网显示,1月20日,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晟智能”)正式向科创板发起冲击。该公司本次IPO计划募集资金3.98亿元,用于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补充流动资金、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等项目。 

  招股书显示,瑞晟智能是一家专业的智能物流系统供应商,专注于工业生产中的智能物料传送、仓储,分拣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早在2015年7月,瑞晟智能就已成功登陆新三板,并于2019年8月12日正式摘牌。 

  近年来,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2016—2019年前三季度,瑞晟智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6321.3万元、9798.19万元、1.67亿元、1.76亿元。但细看发现,该公司存在尚未判决的专利侵权诉讼,管理层频繁变动,销售型高管流失等问题。另外,其1元股权转让亦惹人关注。

  2月1日,时代商学院就上述问题向瑞晟智能发函询问,但截至发稿未收到相关回复。 

  卷入专利侵权风波

  2018年9月,瑞典公司伊顿系统有限公司(EtonSystemsAB,下称“伊顿”)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认为瑞晟智能的子公司圣瑞思自动化的S100型智能悬挂生产系统,侵犯其专利号为ZL200680029044.0的专利权。伊顿要求圣瑞思自动化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销毁全部被诉侵权产品、半成品及生产被诉侵权产品的设备和相关模具,并赔偿原告60万元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不过,瑞晟智能认为,此次诉讼不会影响其正常生产。其解释称,该项诉讼涉及公司S100型产品的导轨组件,不涉及该型产品核心技术,专利号为ZL200680029044.0的专利技术并非公司该型产品必须使用的技术。 

  同时,瑞晟智能还通过上海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出具了自身产品技术与原告发明专利“既不相同,也不等同”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而且,用于S100型产品的导轨填充条来源为外购,所涉及相关加工设备及相关模具的金额为零。 

  因此,瑞晟智能认为,无论本案圣瑞思自动化是否胜诉,判决结果均不会影响圣瑞思自动化S100型智能悬挂生产系统的生产和销售。 

  但在时代商学院看来,该诉讼会否影响瑞晟智能正常生产尚无法下定论,且作为一家IPO企业,瑞晟智能理应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减少专利侵权的风险。据招股书,2016—2019年前三季度,瑞晟智能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0.65%、12.31%、10.98%、8.12%,近年来呈逐年下滑态势,不利于自身产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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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O前夕高管变动频繁

  招股书显示,2019年8月12日,瑞晟智能申报科创板前夕,董事会4名非独立董事中有2名离开董事会,其中1名离开公司(陈波),另有1名监事也提出辞职(胡威)。

  2019年8月28日,瑞晟智能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原董事陈波、钱叶辉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选举陈志义为公司新任董事。原监事胡威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选举钱叶辉为公司监事。 

  关于陈波和胡威离开的原因,瑞晟智能并未披露。据招股书,陈波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瑞晟智能1.62%股份,而胡威则未持有瑞晟智能股份,无法得知两位高管的离开是否与股权激励不足有关? 

  据瑞晟智能在新三板挂牌时的公开转让说明书,陈波曾担任瑞晟智能销售总监、董事;胡威曾担任公司区域销售总监、监事,两人都有丰富的销售经验,且工作经历主要集中在瑞晟智能下游的纺织服装企业。 

  董事会、监事会中,拥有销售背景的高管仅2名,分别是陈波和胡威。在两人任职期间,瑞晟智能营业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他们的离开是否会对瑞晟智能的销售体系带来不利影响仍待观察。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11月8日,瑞晟智能申报IPO前夕,董事长袁峰与女儿袁作琳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协议指出,袁峰将自己持有的瑞晟智能133万股股份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转让给袁作琳。转让后袁峰持股比例为52.7%,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袁作琳持股4.44%,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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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高管在IPO前夕频繁变动,或将不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管理。此类问题亦是证监会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瑞晟智能高管缘何频频发生变动,董事长1元作价转让其133万股股份是否合理,外界无从知晓。但无论是高管层动荡,还是低价转让巨额股权均会引起监管机构注意,不利于其过会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