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赢智能领先A: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0-02-09 23:02来源: 网络整理原标题: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赢智能领先A: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
(
2019
年
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
十
月
重要提示
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8】年【7】
月【18】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149号文准予注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公开披
露。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9年3月26日正式生效。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永赢
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
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管
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
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
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风险和中等预期收益产品,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
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综合运用多种投资
策略,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绝对回报。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
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
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
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引发的信用
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
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
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
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
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在募集过程中及成立运作后,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本基金总
份额的比例不得达到或超过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
超标的除外),且基金管理人承诺后续不存在通过一致行动人等方式变相规避50%
集中度要求的情形。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等
人员出资认购的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不受此限制。
本基金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的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该类债券不能公开
交易,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
协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交易不活跃,潜在流
动性风险较大;并且,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限制,本基金
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损失。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
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
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
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
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
资者自行负责。
本次招募说明书仅对基金经理变更事项进行了更新,更新截止日为2019年10
月16日,其余内容暂未更新。
第
一
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27
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设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7
日
联系电话:(
021
)
5169 0188
传真:(
021
)
5169 0177
联系人:周良子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13]1280
号文件批准,
于
2013
年
11
月
7
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
亿元,
经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公告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2
亿元。
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完成增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
亿元增加至人民币
9
亿
元。
目前,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643,410,000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71.49%
;
利安资金管理公司(
Lion Global
Investors Limited
)出资人民币
256,590,000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28.51%
。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马宇晖先生,董事长,学士。
12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产品开发副经理、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
现任宁波银行副行长,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章宁宁女士,董事,硕士。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金融市场部兼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宁波银行
金融市场部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邹忠良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销售部副经理、市场部
高级副经理、业务发展部高级副经理;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行长助理(零售公司)、
余姚支行副行长(零售公司)、余姚支行副行长(个人银行);宁波银行个人银行
部总经理助理;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现任宁波银行个人银行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
陈首平先生,董事,学士,新加坡籍。曾任新加坡政府投
资公司投资经理、
货币市场主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华侨银行有限公
司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利安资金管理公司董事。
陈友良先生,董事,硕士,马来西亚籍。曾任职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
风险分析师;巴克莱资本操作风险管理部经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业务
经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主席办公室主席特别助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资金
部副总裁;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资产负债管理总经理。现任职于华侨永亨
银行有限公司。
芦特尔先生,董事,学士。
15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金融市场部高级
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
事。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巍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职于中国外运大连公司、美国飞驰集团无
锡公司。现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华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康吉言女士,独立董事,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上
海基础工程公司、海南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审计师事务所(上海沪港审计师
事务所)、上海长江会计师事务所。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
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合
伙人;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学勇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
工作。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
、监事会成员
施道明先生,监事长,硕士,经济师。曾任宁波银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
宁波银行总行零售公司部(小企业部)副总经理;宁波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宁波
银行总行个人公司部、信用卡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宁波银行总行风险管
理部总经理。
姜丽荣先生,监事,硕士。
6
年证券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担任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总行金融市场
部同业部销售岗、非银同业部高级经理助理、高级副经
理,现担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部总监。
狄泽先生,监事,学士。
12
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专员;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稽核经理;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兼合规部总监。
3
、管理层成员
芦特尔先生,总经理,相关介绍见董事会成员部分内容。
毛慧女士,督察长,硕士。
13
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职锦天城律师事
务所;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监察经理;永赢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总监。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永赢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徐翔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12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担任国家开发银
行总行资金局交易中心交易员;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环球市场部交易员;
澳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全球金融市场部交易总监;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环球市场部交易主管;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担任永赢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兴先生,
副总经理,硕士。
12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担任交银施罗
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永赢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担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永兴先生,副总经理,相关介绍见管理层成员部分内容。
乔敏女士,硕士,
8
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
,
曾任平安证券分析师,招商证券分
析师,光大保德信基金高级研究员,华宸未来基金投研部研究副总监。现任永赢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研究总监。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公司总经理芦特
尔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副
总经理徐翔先生、副总经理兼权益投资总监李永兴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乔
嘉麒先生担任执行委员。督察长、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合规部负责人、交易部负
责人、各基金经理、各投资经理、研究人员可列席,但不具有投票权。
总经理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协调统筹投资决策委员会会
议并检查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议案通过需经
2/3
以上委员同意,主
任委员有一票否决权。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
二
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彭纯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邮政编码:
200120
注册时间:
1987
年
3
月
30
日
注册资本:
742.62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5
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
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
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
发钞行之一。
1987
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
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
2005
年
6
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7
年
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
2017
年英国《银
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
11
位,较上
年上升
2
位;根据
2017
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
500
强公司排行榜,交
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
171
位。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2667.97
亿元。
2018
年
1
-
3
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
人民
币
200.91
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
“
托管中心
”
)。现有员工具有
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
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
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
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彭纯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会计师。
彭先生
2018
年
2
月起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11
月起任本行执
行董事。
2013
年
11
月至
2018
年
2
月任本行副
董事长、执行董事,
2013
年
10
月
至
2018
年
1
月任本行行长;
2010
年
4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05
年
8
月至
2010
年
4
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本行副行长;
2004
年
6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
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6
月任本
行行长助理;
1994
年至
2001
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
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
1986
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
位。
袁庆伟女
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
2015
年
8
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2007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
总裁;
1999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
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袁女士
1992
年毕业于中国石
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
2005
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350
只。此外,交通
银
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
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
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证券投资资产、
RQFII
证券投资资产、
QDII
证券
投资资产和
QDLP
资金等产品。
第
三
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
46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27
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联系电话:(
021
)
5169 0103
传真:(
0
21
)
6887 8782
、
6887 8773
联系人:吴亦弓
客服热线:(
021
)
5169 0111
网址:
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
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
46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210
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27
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联系电话:(
021
)
5169 0188
传真:(
021
)
5169 0179
联系人:曹丽娜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438
号双鸽大厦
18G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
438
号双鸽大厦
18G
负责人:
奚正辉
电话:
021
-
5036 6225
传真:
021
-
5036 6733
经办律师:张磊、陈成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住所:北
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0
楼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电话:(
021
)
22288888
传真:(
021
)
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经办会计师:蒋燕华,费泽旭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智能领先主题相关上市公司股票,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力争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
(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债券
(国债、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
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权证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
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
-
95%
,其中
投资于智能领先主题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
0%
-
3%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
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以备支
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自
2017
年以来,国家政府报告中已连续两年提及人工智能概念,并将推动
人工智能发展的方向逐步转为技术和产
业的融合,以达成加快人工智能深度应用,
“
智能
+”
的理念可以说正延伸至人民生活的各个行业中。
本基金所指的
“
智能领先
”
涵盖了现今社会中大部分
“
智能
”
领域,主要是指将
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等结合,使得企业能创造、开发、提供智能
化的产品、装备或服务,从而推进制造行业生产过程智能化,全面提升企业研发、
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最终服务提高百姓生活品质,为人民生活提供
便捷性、舒适性及改善性的行业、企业或者主题。
从具体运用的角度来说,本基金所指的智能领先包括以下投资主题:智能家
居、网络安全、
5G
、智能安
防、智能汽车、智能交通、智能物流、智能电力、
智能娱乐、智能穿戴、商业智能、智能建筑、智慧医疗、智慧城市、智慧能源、
智能建筑等
。
1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的研究、结合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形势以及
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主动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
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随着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
的相对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积极进行主题、行业配置的基础上,通过定量筛选和定性分析相结
合的方式来考察和筛选具有综合性比较优势的品种。具体而言,首先根据定量指
标进行初选,主要依据盈利能力、成长性、现金流状况、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等。
在定量初选的基础上,定性方面考虑公司与资产市场的利益是否一致;公司的发
展是否得到政策的鼓励;公司的发展布局和战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管理层
的领导能力和执行能力;公司在资源、技术、品牌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企业
文化、治理结构度等。最后由基金经理结合定量和定性研究以及实地调研,筛选
出行业增长空间广阔、发展
布局合理
、基本面健康、最具比较优势的个股作为
本基金的核心投资标的,进行重点投资。
3
、固定收益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形势、金融市场环境,运用基于债券研究的各种
投资分析技术,进行个券精选。
4
、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主要围绕久期、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三方面展
开。久期控制方面,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分析和预判,灵活调整组合的久期。
信用风险控制方面,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对企业性质、所处行业、
增信措施以及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尽可能地缩小信用风险暴露。流动性控制
方面
,要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整体的流动性情况来调整持仓规模,在力求获取较
高收益的同时确保整体组合的流动性安全。
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ABS
)、住房抵押贷款支持
证券(
MBS
)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
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
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
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6
、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权证看作是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原则
为优化基金资产的风险收
益特征。本基金将在权证理论定价模型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
面趋势、权证的市场供求关系以及交易制度设计等多种因素,对权证进行合理定
价。本基金权证主要投资策略为低成本避险和合理杠杆操作。
7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
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
如预期
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
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
第九部分
基金的
投资决策程序
(
1
)通过内部独立研究,并借鉴其他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形成宏观、政
策、投资策略、行业和证券发行人等分析报告,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
供决策依据。
(
2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根据本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
场的判断决定本计
划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
或重大投资决定。
(
3
)在既定的投资目标与原则下,由基金经理选择符合投资策略的品种进
行投资。
(
4
)基金经理下达交易指令到交易室进行交易。
(
5
)
动态的组合管理:基金经理将跟踪证券市场和证券发行人的发展变化,
结合本基金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及组合风险和流动性的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
行动态的调整,使之不断得到优化。
(
6
)权益投资团队根据市场变化对本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与监控,
并授权指定专员进行日常跟踪,出具风险分析报告。同时,风险管理部对本基金
投资过程
进行日常监督。
第十部分
基金的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80%+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20%
中证
8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由中证
500
和沪深
300
成份股一
起构成,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是目前市场上较
有影响力的股票投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选择该指数来衡量股票投资部分的绩
效。
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
推出的债券指数。它是中国债券市场趋势的表征,也是债券组合投资管理业绩评
估的有效工具。中国债券总指数为掌握我国债券市场价格总水平、波动幅度和变
动趋势,测算债券投资回报率水平,判断债券供求动向提供了很好的依据。本基
金选择该指数来衡量债券投资部分的绩效。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
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
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在更新的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风险和中等预期收益产
品。
第十
二
部分
费用
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
=
E×1.50%÷
当年实际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
月前
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
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
=
E×0.25%÷
当年实际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于次
月前
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从
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
、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
0.20%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0.20%÷
当年实际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
复核后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协议支付
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
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人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
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A
类基金份额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M
申购费率
M
<
100
万元
1.50%
100
万元
≤M
<
300
万元
1.20%
300
万元
≤M
<
500
万元
0.80%
M≥500
万元
按笔收取,每笔
1,000
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
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
、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
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
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期限(
Y
)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率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率
Y
<
7
日
1.50%
1.50%
7
日
≤Y
<
30
日
0.75%
0.50%
30
日
≤Y
<
6
个月
0.50%
0.00%
Y≥6
个月
0.00%
0.00%
(注:
1
个月指
30
日)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
A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
A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收
取的赎回费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
A
类
基金份额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
50%
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
C
类基金份额
少于
30
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赎
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
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
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
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
(
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
)
进行
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
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
金赎回费率。
5
、当本基金各类份额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
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三)其他费用
1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2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和诉讼费、仲
裁费等法律费用;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4
、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5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6
、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7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第十三
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永赢智能领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
更新了重要提示的部分信息;
2
、
更新
了基金管理人的部分信息。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7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