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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公司章程》修正案新浪财经

发布时间:2020-01-26 20:55来源: 网络整理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拟对公司名称进行如下变更,对应的章程应做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原章程   修订为  
第二条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2000618086205K。   第二条 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2000618086205K。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修正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