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诉福建宇福智能拖欠货款判决:被告需支付货款1亿元及利息
发布时间:2019-12-16 22:29来源: 网络整理挖贝网 12月16日消息,科士达(002518)诉福建宇福智能及陈建顺拖欠公司货款判决:被告被判支付货款1亿元及利息。
2018 年 7 月 9 日,科士达诉上述2被告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福建宇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亿元及逾期付款损失(自 2018 年12 月 18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至还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陈建顺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陈建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福建宇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追偿。3、驳回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4、驳回福建宇福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