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发布时间:2019-12-11 09:22来源: 网络整理
新天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 2019-12-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
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司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新天科技调整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236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19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21.90元,募集资金总额 4161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23885500.00 元,扣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4896123.91 元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7318376.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8 月 23 日全部到位,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中勤验字【2011】第 0805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2014 年 11 月,公司在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江苏
新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 15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的使用效率,2015 年 4 月 2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共计 5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江苏新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首期出资,用于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公司运营等。
2018 年 3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物
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进行了延期。2018 年 5 月 4 日,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募集资金及
利息合计 4507.46 万元投入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
15000.00 9507.46 8901.12 59.34% 2019.12.31
合计 15000.00 9507.46 8901.12 -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由于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需投资建设新厂房,建设前期准备阶段需要立项备案、环评申报、规划设计招标、工程图纸设计、设计论证、许可证申请等程序,工程建设前准备阶段涉及政府主管部门较多,行政审批周期较长,建设开始时间晚于预期。另外,为顺应 5G 行业发展趋势,满足新一代物联网技术对公司物联网产品带来的新要求,以充分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该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调整后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
四、项目实施进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
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投项目进度是为了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并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天科技调整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新天科技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海通证券对新天科技调整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物联网智能计量仪表及系统产业化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金涛 李文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