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9-12-03 05:50来源: 网络整理原标题:达华智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8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变更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19年公司
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原聘请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瑞华事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在执业过程中坚
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
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
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
瑞华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经公司谨慎研究,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
议,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已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
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理解和支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
议,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
二、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杨雄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
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
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已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征
得其理解和支持。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事务
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
由大华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3、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
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阅相关议案材料,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
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
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本次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
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