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发布时间:2019-12-02 23:46来源: 网络整理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5日前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近几年来,公司业务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展的同时,对外项目已拓展到世界各地,未来公司还将战略进入国外其他重点国家。为适应公司的跨区域发展和扩张,更好的体现公司的战略意图,拟对公司名称进行如下变更:
公司名称拟由“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公司名称有利于公司更好地走向世界,体现了公司未来跨区域发展的布局,有利于更好的配合公司战略目标的推进。
独立董事就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予以修订。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仲裁进展暨签署和解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南京铭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铭朋”)就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友支付”)股权转让仲裁案近日达成和解,公司与南京铭朋在上海市签署了《和解协议》、《协议》。相关方通过协商方式妥善解决了纠纷,本和解协议的签订,对公司债务危机的化解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表决情况:关联董事蔡小如先生回避表决,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双方事前沟通和协商,瑞华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经公司谨慎研究,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已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理解和支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由衷的感谢。
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2月19日下午14:30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17号楼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情况: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2、《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