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2019-11-25 09:54来源: 网络整理
朗科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 2019-11-25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补选黄旺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审议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审查,黄旺辉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我们同意补选黄旺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董秀琴、宋执环、赵亚娟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