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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莲:“精准+智能”搭建案件办理“快车道”

发布时间:2019-10-08 11:32来源: 网络整理

□王清光辛艳丽苏扬程

数据联通,搭建公检法智能快办“一张网”

技术创新,科技强警。今年以来,山东省五莲县公安局以科技强警为切入点,拓展闭环系统应用,搭建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智能化平台,建立公检法跨部门数据快速传输通道。

公安机关采取卷宗整卷扫描上传方式将案卷推送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开展相应工作,公检法三部门之间不再依次移送纸质卷宗,实现快速侦查、起诉、审判。为确保快办案件质量,检法办案部门对快速办理的刑事案件提前介入,随时推送侦查建议,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实时接收,并反馈补正情况,形成跨部门工作互动。公安机关将提请批准逮捕文书、起诉书等法律文书通过快办系统及时发送检法部门,检法部门及时将逮捕证、判决书等法律文书推送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有效节约了警力。

符合快速办理条件的案件,在民警侦查、领导审批任一环节均可启动快速办理模式,并可根据案情发展等情况切换快速办理、普通程序办理模式。案件进入快速办理流程后,自动生成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告知书,每个审批环节均有快速办理提示,自动发送短信至办案民警、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提醒办案时限。利用移动审批功能,审批环节短信自动提示审批人,通过省公安厅研发的执法办案移动审批APP快速审批。该系统与日照市公安局精准执法系统对接,对笔录和自述材料智能识别比对,审查要素是否全面,确保取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流程再造,建成行政案件快速办理“一平台”

按照“优化流程、方便快捷”的理念,五莲县公安局建成闭环系统行政案件智能快办平台,实现行政案件快办快裁。通过平台,案件主办民警、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可根据案情切换快速办理、普通办理模式。案件进入快速办理模块后,系统自动生成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告知书,并交违法嫌疑人签字回传。嫌疑人到案后超过48小时未处罚的,系统自动转为普通办理程序,并自动发送短信提醒主办民警。

该平台简化了审核审批程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通过添加认错认罚格式笔录、视听资料说明书等文书模板,规范了办案文书制作。快办案件无需开具行政处罚告知笔录,采用口头方式履行告知程序后即可制作行政处理审批表,局领导审批后开具注明告知情况的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签字确认。平台与警翼工作站、电子证据管理平台对接,将执法记录仪取得的音视频证据与案件相关联,方便了音视频证据的调取、上传、查阅;与日照市公安局行政智能量罚模块对接,智能分析证据材料,提示量罚幅度,辅助科学决策;办案民警至少上传两个证据才能启动处罚审批,确保了办案质量。

机制引领,完善案件快速办理“一体系”

五莲县公安局联合检法部门成立公检法智能快办系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快办系统推广应用中的问题;联合修订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联席会议意见,增加“认罪认罚”相关内容,进一步压缩案件侦查、诉讼、审批环节时限;制定关于轻微刑事案件信息化快办实施意见,对轻微刑事案件信息化快办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县公安局还联合县价格认定部门制定关于快速出具价格认定结论规定,将价格认定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的时间提速为3个工作日,保障案件依法快速办理。

他们还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出台规定将鉴定机构出具法医伤情鉴定时间提速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制定五莲县公安局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实施办法、五莲县公安局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实施办法等配套制度,明确快速办理工作原则、适用条件、办理程序、证据规格及监督管理等,规范了案件快速办理工作。

硬件保障,建成案件快速办理“一板块”

五莲县公安局在案管中心设立刑事案件快处中心,由专人负责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依托公检法智能快办平台,在案件启动快速办理程序后及时录入系统“三表一书”,对电子卷宗网上网下一致性进行审核,通过数据实时推送、对接、交换,实现对快速办理刑事案件的智能管控,确保电子卷宗流转有序、安全高效。在办案中心设立行政案件快处室,设置自书材料书写区、音视频取证区和案件办理席位,配齐硬件设施,简化办案程序,实现从违法行为人进入办案中心到处罚决定书开具、送达“一站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