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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管理、人脸识别……河北要求各市年内至少建成1个公租房智慧小区

发布时间:2020-08-03 21:22来源: 网络整理

  近日,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公租房小区智能管理指南(试行)》,指导各市公租房智慧小区建设,要求各市年底前至少建成1个公租房智慧小区。

  公租房小区是指政府投资建设的、可集中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根据指南,公租房小区应建立智能管理系统,实现安防管理、小区服务、大数据分析等功能。

  在安防管理方面,小区门口或楼宇单元门口的入口和出口方向应设置人脸识别、虹膜识别、刷身份证、扫码通行等一种或一种以上方式组合的门禁管理系统,实现对小区内常住人员以及物业工作人员出入权限、出入时段的管控。对长期欠费不缴的居民,将取消其门禁权限。安防管理系统应能够智能筛选一定时期内未出现的常住人员,辅助工作人员核查公租房空置或孤寡老人发生意外等特殊情况,辅助工作人员及时上门进行租金收缴或清退。安防管理系统还应具备视频监控、楼宇对讲、应急设施、电梯维护维修管理等功能。

  在小区服务方面,智能管理系统应具备网络报事报修功能,物业人员接通知后在规定时限内解决问题。建立统一的智能充电装置,为充电型交通工具提供充电服务。有条件的小区可对水、电力、燃气、消防通道等进行实时智能监测;建设健康小屋,拓展智慧养老、智慧康复、智慧商圈、智慧停车管理等服务功能。

  在大数据分析方面,智能管理系统应具备大数据分析功能,实现人员通行数据分析、房源使用情况分析、车辆通行数据分析、物业管理情况分析、设备使用数据分析等,为实现公租房小区精准管理提供支撑。

  根据信息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公租房小区的智能管理系统应采取足够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保护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记者 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