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明阳智能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布时间:2020-07-05 19:30来源: 网络整理
明阳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明阳智能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20年07月05日 17:25:45 中财网
原标题:明阳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明阳智能 :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认真阅读了相关资料,现对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预案切实可行,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我们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
业政策,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
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明阳智慧能源
集团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
独立意见
经审阅《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修订稿)》,我们认为上述相关措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页以下无正文)
2020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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