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智能过半业绩来自关联方小米:不惜降低毛
发布时间:2020-06-25 06:00来源: 网络整理原标题:IPO动态 | 九号智能过半业绩来自关联方小米:不惜降低毛利率,曾双双陷入产品纠纷
6月12日,上海交易所披露,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审议通过了九号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号智能”)的科创板首发申请。作为一家注册在开曼群岛的红筹企业,九号智能拟在科创板发行不超过7041万份CDR(中国存托凭证),按照1股/10份CDR的比例,即为704万A类普通股股票。本次九号智能科创板发行过会,意味着其将成为国内资本市场CDR第一股。
小米集团间接持有九号智能的股份,同时在报告期内,小米集团连续三年成为九号智能的第一大客户,为其贡献了过半的业绩。值得注意的是,九号智能销售给小米集团的平均单价要低于公司平均销售单价。
过半业绩来自关联方小米,毛利率低于平均水平
根据招股书,小米集团通过其控制的People Better持有九号智能10.91%的股权,对应于5.08%的表决权,People Better报告期内关联方Shunwei持有九号智能10.91%的股权,对应于5.08%的表决权,Shunwei与People Better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招股书显示,小米集团可能通过股权关系、供应链管理与成本管控措施、销售合作、利益分配等方面对公司实施不利影响,公司因此而承担一定风险。
报告期内,小米集团是九号智能的第一大客户。在与九号智能的销售合作中,小米集团享受了低于平均销售单价的价格。
九号智能的主营业务为各类智能短程移动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经过多年的发展,九号智能已形成包括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智能服务机器人等产品线。
2017-2019年,九号智能与小米集团发生的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10.19亿元、24.34亿元、24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73.76%、57.31%、52.33%,关联销售金额和占比相对较高。
不仅如此,九号智能销售给小米集团的平均单价要低于公司平均销售单价。
来源:九号智能招股书2017-2019年,九号智能销售给小米集团的主要产品系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其中,智能电动平衡车销往小米集团的平均单价分别为1499.39元、1488.24元、1464.25元;而该产品的公司平均售价分别为1755.61元、1766.79元、1702.28元。智能电动滑板车销往小米集团的平均单价分别为1428.15元、1468.97元、1541.59元;该产品的公司平均售价分别为1437.91元、1752.77元、1845.64元。
此外,根据招股书,九号智能对小米集团销售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2.46%、20.79%和15.11%,九号智能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3.74%、28.86%、27.42%。
对此,九号智能表示,由于小米产品定位于性价比,且主要采用利润分成模式,因此小米产品的毛利率低于公司自有品牌产品的毛利率。意味着,九号智能向小米集团销售的金额越高,公司利润受到的影响就越大。
唯一分销渠道收入下滑,曾陷产品责任纠纷
即便对小米集团的销售会影响到九号智能的获利程度,但九号智能却不能轻易减少对小米集团的销售。
根据招股书,小米集团是九号智能定制产品独家分销渠道的唯一客户,同时定制产品独家分销渠道为公司重要销售渠道之一,报告期内,九号智能通过定制产品独家分销渠道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0.19亿元、24.34亿元、24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73.76%、57.31%、52.12%。
报告期内,九号智能通过定制产品独家分销渠道实现的毛利润分别为2.08亿元、4.84亿元、3.61亿元,分别占公司当期毛利的63.27%、39.49%、28.74%。如果未来小米集团对九号智能采购金额显著下降,公司的收入和利润等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实际上,从上文可以看出,小米集团对九号智能的采购金额已出现下降的情况。2019年,九号智能对小米集团的销售金额约为2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3447.06万元。
另外小米集团公布的九号智能产品期末库存金额也侧面反映出,报告期各期末,小米集团手中还会剩余不少九号智能产品。
根据小米集团说明,报告期各期末,小米集团采购九号智能产品的期末库存金额分别为8701.55万元、3.77亿元、2.98亿元,占九号智能对小米集团月平均收入的102.49%、185.93%、148.95%。
对此,九号智能向财经网表示,小米集团期末库存金额占公司对小米集团月平均收入的1.5-2倍,属于正常备货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九号智能和小米公司还曾双双陷入产品责任纠纷,最后以小米公司作出赔偿了事。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沙冰产品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8年曾发生因产品缺陷导致消费者人身损害。2018年1月21日原告在郑州大卫城小米之家体验店购买平衡车一台,2018年3月10日,原告在荥阳市体育馆附近正常使用平衡车过程中,平衡车突然断电,导致原告摔伤。经一段时间住院治疗,出院保守药物治疗,待骨折愈合后需手术取出内固定装置。在此期间,原告多次与九号智能、小米公司沟通赔偿事宜,一直未果。被告小米公司作为产品的销售者,被告纳恩博公司(九号智能的全资子公司)作为生产者,对原告的损失应付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经审判决,由销售者小米公司向原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2.57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对于涉案产品存在什么质量问题、小米在承担了该诉讼的赔偿责任之后,是否曾向九号智能追偿等问题,财经网曾向九号智能发送采访函询问。九号智能只表示:“该涉案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
主营业务业绩不稳定,募投项目市场竞争激烈
就算九号智能背靠小米集团这颗大树,仅凭小米集团一家,也无法撑起整个公司的业绩。
根据招股书,报告期内,九号智能营业收入金额按照产品类型划分,智能电动平衡车系列的收入分别为10.29亿元、12.38亿元、9.95亿元,占总营收的比例分别为74.49%、29.14%、21.71%;智能电动滑板车系列的收入分别为3.42亿元、28.23亿元、32.31亿元,占总营收的比例分别为24.78%、66.46%、70.46%;智能服务机器人的收入分别为140.63万元、1296.86万元、412.16万元;占总营收的比例分别为0.1%、0.31%、0.09%。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19年智能电动平衡车系列的收入及占比双双下降;智能电动滑板车系列的收入虽然在不断增加,但是招股书显示,九号智能存在“境外电动滑板车的业务开拓不力、客户不稳定的风险”,2019年度共享电动滑板车业务海外营业收入较2018年度下降14.44%;智能服务机器人的收入在2019年也大幅下滑且占比最小。
“屋漏偏逢连夜雨”,九号智能主营业务的业绩稳定、持续性尚未得到保障,又受到疫情影响,预计2020年上半年持续亏损。
根据招股书,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目前的控制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九号智能预计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为192,565.13至235,357.38万元,同比变动幅度为-13.22%至6.06%,毛利约为53,788.66至65,741.7万元,同比下降幅度为0.84%至18.8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377.86万元至-8,628.88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618.73至-8,954.75万元,同比下降幅度约为131.28%至142.31%。
需要强调的是,九号智能主营业务收入尚未实现持续稳定增长的情况下,在本次拟募集的20.77亿元资金中,近一半将用于新建智能化产品线,“智能电动车辆项目”(摩托/自行车)、“年产8万台非公路休闲车项目”的合计投入资金达到了10亿元。
其中,智能电动车辆产品将面临雅迪、艾玛、台铃、绿源等品牌的竞争。根据招股书,“智能电动车辆项目”预计五年起达产率为100%,达产后年均销售收入33.22亿元。而根据竞争对手雅迪集团的财务数据,2019年,雅迪实现营业收入119.68亿元。爱玛科技2019年1-6月的营业收入为44.5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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