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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印发《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提出提升电网安全和智能化水平

发布时间:2020-06-23 15:00来源: 网络整理

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提出2020年,深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具备条件的地区正式运行。电网主辅分离改革进一步深化。稳妥有序推进能源关键技术装备攻关,推动储能、氢能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

优化电网调度运行,重点满足民生、医疗和应急物资生产企业等用电需求。

提升电网安全和智能化水平。有序建设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重点工程,合理配套送出电源,优化调度,提高通道运行效率和非化石能源发电输送占比。调整优化区域主网架建设规划,加快重点工程建设,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推进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海南自贸区(港)等区域智能电网建设。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增强系统储备调节能力。积极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和煤电灵活性改造。加强需求侧管理,充分挖掘用户端调节潜力。完善电力系统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和煤电机组深度调峰补偿机制。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决落实能源行业扶贫责任,大力支持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开发,促进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狠抓民生工程,集中力量推进“三区三州”、抵边村寨农村电网改造攻坚,确保上半年完成。加强对农村电网建设的监测评价,提高农村电力服务水平。配合国务院扶贫办做好光伏扶贫“收口”工作,开展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

加大储能发展力度。研究实施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政策,开展储能示范项目征集与评选,积极探索储能应用于可再生能源消纳、电力辅助服务、分布式电力和微电网等技术模式和商业模式,建立健全储能标准体系和信息化平台。

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为“十四五”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顺应国内外发展环境和形势变化,妥善应对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做好能源发展改革工作,保障能源安全,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着力加强煤电油气产供储销衔接,保持能源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着力加大补短板、强弱项力度,提升能源安全底线保障能力;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增强创新驱动能力,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推动能源发展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坚强能源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20年主要预期目标如下:

能源消费。全国能源消费总量不超过50亿吨标准煤。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57.5%左右

供应保障。石油产量约1.93亿吨,天然气产量约1810亿立方米,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9亿千瓦左右。

质量效率。能源系统效率和风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利用率进一步提高。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惠民利民。新增清洁取暖面积15亿平方米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500亿千瓦时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左右。光伏扶贫等能源扶贫工程持续推进,完成“三区三州”和抵边村寨农网改造升级。

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连续结算试运行,具备条件的地区正式运行。电网主辅分离改革进一步深化。完善油气勘查开采管理体制,健全油气管网运营机制。能源革命试点深入推进。稳妥有序推进能源关键技术装备攻关,推动储能、氢能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

(三)政策取向

——坚持以保障能源安全为首要任务。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着眼能源发展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变化和风险挑战,建立健全能源供需联动等工作机制,着力补强能源供应链的短板和弱项,抓紧抓实抓细保供措施,切实提高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和风险管控应对能力。积极推动能源领域军民融合发展。

——坚持以惠民利民为根本宗旨。牢记初心使命,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贫困地区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加大民生用能基础设施投入,加快能源惠民利民工程建设,推动能源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向贫困地区延伸,统筹做好能源领域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严格执行阶段性降电价、气价政策,降低社会用能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