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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智能: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7 21:29来源: 网络整理

 
原标题:朗科智能: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朗科智能: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0-048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6月23日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8日,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18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田沙路7号广东朗科智能电气有限公司6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

1、《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议案1、2须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中议案1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议案2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的前提条件。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
要求,公司将对上述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所示:

提案
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0年6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上屋社区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8-4号厂房
五层接待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箱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
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
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
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箱方式登记,信函、传真或电
子邮件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电子邮件在2020年6月20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

(1)凡未在2020年6月20日指定的时间进行会议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本公司
不予接待。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达到会议地点,并请
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


5、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斌

联系电话:0755-36690853

联系传真:0755-33236611转808


电子邮箱:stock@longood.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上屋社区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8-4号厂房五
层接待室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

1、股东名称填写请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股东确定参会,请于2020年6月20日下午17:00之前将《参会登记表》以传
真、邮寄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公司传真:0755-33236611转808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上屋社区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8-4号厂房五
层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518108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提案
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
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股数:

受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43

2、投票简称:朗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议案设置

提案
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
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6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


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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