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
发布时间:2020-05-27 08:31来源: 网络整理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0-031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5月21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5月26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康宝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主体及方式暨签订〈2019年度盈利补偿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康宝华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业绩补偿主体及方式暨签订〈2019年度盈利补偿补充协议〉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拟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0-032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0年5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鹏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主体及方式暨签订〈2019年度盈利补偿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变更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主体及方式暨签订《2019年度盈利补偿补充协议》,本次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6.8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