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 > 娱乐 >

“沉浸”不能泛娛樂化(藝壇走筆)

发布时间:2019-08-12 13:22来源: 网络整理

原標題:“沉浸”不能泛娛樂化(藝壇走筆)

  近年來,AR、VR、MR等擴增實境、虛擬現實、混合現實的沉浸式技術快速發展,並應用於各個領域。越來越多的藝術展覽也引入技術元素,“沉浸式數字藝術體驗展”從一個陌生、小眾的概念成為網絡熱詞,在世界各地持續引發觀展熱潮。五彩斑斕的光影特效、動態展示的經典名作、巨大震撼的場景體驗……層出不窮的“沉浸式”數字藝術體驗展,能否滿足人們沉浸於藝術之境的期待?

  事實上,在數字技術輔助下,一些展覽打著“復原、再現、觸摸”經典文物的旗號,隻靠循環播放幾個文物動畫視頻,擺放幾件新媒體藝術裝置,就美其名曰“沉浸式”﹔一些藝術家以炫酷科技裝點空虛內核,一味迎合消費主義或享樂主義,使美術館與游樂場無異﹔還有一些商業機構舉辦的“沉浸式展覽”,既沒有經典文物支撐,也沒有現當代藝術家的創作,而是單純地“造景”。一時間,“沉浸式”成了百搭的展覽前綴詞,似乎隻要運用了科技手段的展覽,都可被稱作“沉浸式展覽”。觀眾可以在布滿氣球、亮片、投影的彩色空間裡盡情拍照,但除了照片以外,或許什麼也沒留下。

  這樣的展覽看似熱鬧,實則扭曲了藝術與技術的關系,模糊了“沉浸”的內涵。沉浸,是一種過濾掉所有不相關的知覺,完全投入某種情境的狀態。沉浸式藝術體驗,其核心在於獲得身臨其境的現場感,進入全神貫注的狀態,通過奇妙的身心體驗,啟發觀者對人與世界的思考,深化對藝術情境的感悟。一旦無法平衡藝術性與娛樂性,展覽便面臨失去“精神高度、文化內涵、藝術價值”的危險。此外,粗制濫造的“沉浸式展覽”躥紅,可能為一些功底不扎實的藝術家提供某些“創作”捷徑:抄襲知名藝術家的創作手法、過於注重奪人眼球的視覺呈現……這樣的創作和展覽趨勢都值得警惕。

  在科技飛速發展的今天,大眾文化需求不斷攀升,推動藝術與技術深度融合是大勢所趨。在展覽中合理應用高新科技,可將藝術由二維空間解放出來,提升展覽交互性,增強藝術趣味性,有利於打破以往美術館、博物館高高在上、枯燥無味的公眾形象。比如,故宮博物院展出的《清明上河圖3.0》,以國寶級文物為原型,融合8K超高清數字互動技術、4D動感影像等技術,充分盤活文化資源,使觀者可在畫中神游。又如曾風靡上海的《雨屋》展覽,創作團隊通過在天花板安裝傳感器等技術設備,使觀眾所到之處無“雨”,而四周有“雨”,以此探討人與自然之間的微妙互動關系,傳遞創作者的藝術思考。這些沉浸式展覽,以藝術為本,以技術為翼,不僅滿足了人們參與藝術、體驗藝術的需求,更激發了個體對藝術的探索欲望。故而,展覽中運用得當的技術,能夠與藝術暢通“對話”,展現出藝術豐富有趣的另一面,帶領觀者超越時空,感受技、藝融合所帶來的真正震撼人心的精神力量。

  想要真正“沉浸”,可以應用技術,但不能隻有技術﹔可以強調趣味,但不能隻顧趣味。實現沉浸,需要藝術家對文物底蘊、藝術價值進行深入挖掘,潛心投入創作﹔需要策展人發揮展覽的組織優勢、敘述優勢,賦予藝術作品新的內涵﹔需要館方根據實際情況提供說明牌、導覽等公共教育服務,提升大眾參觀滿意度﹔需要商業機構秉持商業道德,杜絕竊取、抄襲和拼湊,讓展覽不再共用一張面孔。

  “沉浸式”不應成為泛娛樂化、空心化的代名詞。追求數字技術與人文藝術最大程度的完美相融,是沉浸式展覽的根本目標。在這樣的目標指引下,身處藝術品數字化浪潮中的美術場館、文化機構、藝術家等,不僅應沉下心來,為觀眾營造多重感官體驗,更應浸潤文化,為觀眾帶去精神思考和收獲,如此才能實現身與心的共同沉浸,保持展覽以及美術場館的持久吸引力。


(責編:鄧楠、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