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中院召开民商事审判工作暨家事审判方式和
发布时间:2019-09-07 09:51来源: 未知
9月5日,全市民商事审判工作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会在庆阳中院召开。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尚书录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宏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中院民一庭庭长于恒学传达了《全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第二次联席会议暨审判经验交流会》精神;镇原县法院、华池县法院、环县法院、正宁县法院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宏伟通报了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总体情况,具体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并针对问题提出了下一阶段民商事工作的意见要求;与会员额法官就家事案件审理中涉及彩礼返还问题进行了分析研讨。
刘宏伟指出,作为一名法官,在办理案件中,不仅要查明案件基本事实,而且要牢固树立一种尽一切可能查明案件基本事实的审判理念,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原则,但对于案件基本事实当事人不能完成举证或者无法完成举证责任时,法官应有效充分行使释明权,采用当事人申请的方法,由法官依职权调查取证,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诉讼法则,准确理解当事人的概念、范畴,避免遗漏或随意追加当事人,推行阳光审判等诉讼举措,实现看得见的公平与正义。要加强案件的管理与监督,准确把握二审法院的纠错职能,确保法律的严肃性,进一步提高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