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 > 新闻 > 时政要闻 >

古蔺法院:烈日炎炎复耕土地 恢复原状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9-08-31 10:47来源: 未知

四川新闻网泸州8月30日讯(于杨)全市执行大会战开展如火如荼,8月27日,大会战开展首日,古蔺法院执行局执行二组,深入距离县城90多公里的石宝镇五星村七组,顶着酷暑连续工作四小时,成功执行了一起土地复耕案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被告石宝镇五星村村委会占用原告陶某一户承包的小地名“岭上”的土地修建公路,且未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同意,原告陶某诉至法院后判决被告五星村委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0日内将该土地复耕。

执行中,执行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走访当地群众了解到,该公路属于该村的扶贫公路,有利于该村社的经济发展,修建该公路的村民支持度极高,贸然复耕恐不利于今后村社发展,便多次通知双方当事人沟通拟转变执行方式化恢复为赔偿,由于多重原因均未果。

8月27日,在最后一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通知被执行人准备好复耕工具,由于路途偏远,到达复耕地点时正值中午,烈日炎炎,在长达两个小时的划界、翻地、复垦过程中,申请人由于身体原因回家休息,但执行人员全程坚守在现场监督复耕,最终恢复了土地原状,化解了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