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司机忘记降下货车后斗 撞断交通信号灯杆
发布时间:2019-08-21 20:30来源: 网络整理货车在行驶过程中后斗没有降下,行经该灯控路口时由于超高便碰撞灯杆 洛江交警大队供图
东南网8月21日讯(本网记者 潘贤利 通讯员 王东源)21日上午6时40分许,一部车牌号为闽C74XXX号牌的重型自卸货车,在洛江区分海路万福街桥南安置房路口碰撞交通信号灯杆,造成车损和灯杆损坏的事故。
上午7时许,接到报警的洛江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扣留事故车辆并协调组织现场清理。经初步调查,该车在行驶过程中后斗没有降下,由于超高,碰撞灯杆。
经对驾驶员邓某攀(湖北人,34岁,持B2D驾驶证)询问和对事故现场周边摸排,民警了解到,该车近期在周边路段配合进行白改黑施工,上午6时38分许离开施工路段时,驾驶员邓某攀忘记将升起的后斗降回原位便驾车上路,随后造成这起单方事故。
事故发生后,洛江交警大队及时联系到该车所属公司——泉州市路鑫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要求公司迅速协调联系灯杆维修赔偿事宜,并组织负责人、安全员和驾驶员到大队接受约谈和相关处罚。
据悉,灯杆和监控损坏维修赔付方案金额初步为3.7万余元。后期,洛江交警大队还将抄送事故处理情况至该公司、属地交警大队和白改黑工程主体责任公司,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洛江交警提示,驾驶员驾驶运输或工程车辆在上路行驶前,一定要严格落实上车检查工作,对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要第一时间报警并采取妥善处置措施,避免造成二次事故和交通拥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