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 > 新闻 > 时政要闻 >

北京市属高校教师职称不再实行终身制

发布时间:2019-07-22 10:36来源: 网络整理

昨日,记者从北京市人社局获悉,北京近日新修订出台了《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高校教师将进行分类评价,职称和岗位聘任实行聘期制,同时将加强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监管。

看点1

评职称不再“只看论文”

北京市人社局介绍,2005年,北京出台了《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开展了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将教师岗位聘任条件和职称评价标准合二为一,尊重用人单位的自主权,由高校根据学科特色和发展需要,制定不同层次教师岗位的聘任条件,按照规范的程序,以岗位聘用替代职称评价,实现“想用的评得上,评得上的用得好”。

此次改革,将高校教师职称从“一把尺子量到底”改为“干什么、评什么”,强化教师以教书育人为主。在教育教学的基础上,将高校教师按照教学为主、教学科研为主和社会服务为主等进行分类,制定侧重不同的评价标准。

同时,建立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制度,从“评论文”改为“评成果”,教师可从论文、论著、精品课程、教学课例、专利、研究报告等不同成果中,任选最能体现能力水平的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内容。

看点2

职称评定“能上能下”

完善后的新模式,进一步强化了教师职称的“能上能下”。在实际操作中,职称和岗位聘任均实行聘期制,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高校可根据教师与岗位的适用情况,低聘岗位等级直至解除聘用。

北京市人社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这一制度设计保障了高校的用人自主权,避免职称终身制引发的惰性,使人才“评得上、用得好、留得住”。

这位负责人表示,放权不等于放任不管。在保障高校用人自主权的基础上,市人力社保局将加强对教师聘任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据悉,在高校制定本单位教师聘任管理办法时,市人社局将进行指导和审核把关,确保高校教师评聘制度合规合理。在高校开展聘任工作时,需进行评议前公示和聘任前公示,广泛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监督。在高校完成聘任工作时,市人社局将对聘任程序和结果进行验收,确保聘任结果的真实有效。

同时,办法规定,高等学校教师的岗位工资“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根据聘用职务确定。

看点3

“聘委会”考核职业道德

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高等学校应成立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聘委会可按校、院(系、所)分级组建,一般由校、院(系、所)、学术委员会、人事、教学、科研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7人。

聘委会下设考核组和评议组。考核组负责对教师的职业道德、从业操守、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进行考核。评议组负责对教师的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评议。同时,办法也提出了聘任教师的明确程序,包括发布考评前公示,考核、评议,确定拟聘人选,验收,聘任前公示,聘任结果备案等。

此外,办法规定,高等学校应于每年3月31日前,按照管理权限向市人社局进行聘任情况和聘任结果备案。聘任过程有关材料档案应妥善留存至少10年,保证聘任全程可追溯。

同时,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严重失信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和聘任结果,纳入失信黑名单,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应及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列入“黑名单”。

讲述

“论文压力分散了教学精力”

北京某高校博士于杰毕业后从事教师工作,去年评上了副高级职称。他告诉记者,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过去和论文直接挂钩,做论文的压力非常大,不仅分散了许多教学精力,也影响到自己的健康状况。

“我经常为了一篇论文长期熬夜,如果第二天有课,还要完成备课才能睡觉。有时,晚上只有一两个小时的睡眠时间。”于杰说,他曾经看到媒体报道高校教师猝死的新闻,总担心自己会猝死。“由于论文压力大,教学成为做论文之余的工作。”于杰说。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程德安表示,过去高校教师无论是职称评定,还是岗位晋升,往往只注重发表论文的数量,揽课题、发论文才是“正事”,授课认真与否只能“凭良心”。这种评价标准已不符合时代要求,甚至成为迟滞专业人员冒尖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