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司法辅助人
发布时间:2019-06-27 14:47来源: 网络整理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充实司法辅助人员队伍,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综合笔试、面试总成绩,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司法辅助人员。
二、招聘岗位
法官助理10名,驾驶员2名(男性)。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无正式编制。
三、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⑶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⑸具备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要求;
⑹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⑺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⑴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⑶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⑷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⑸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⑹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2.岗位要求
⑴法官助理
岗位职责:协助法官从事送达、保全、鉴定、调查取证、庭前调解、协助执行等工作。部分工作与书记员有交叉。岗位经常加班、夜间送达、协助强制执行,有一定危险性,建议男性报考。
岗位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⑵驾驶员
岗位职责:执行相关出车任务。
岗位条件:高中以上学历;掌握交通法规,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沈阳市内及周边交通环境,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B1以上优先,驾龄三年以上且无责任交通事故。
驾驶员需参加驾驶技能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方式:从电子邮箱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邮箱地址hpfypsb@163.com,密码hpfy123456,表格在“收件箱”内),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照片以及电子版两寸免冠证件照(背景色为白色)发送至电子邮箱syhpfyzzc@163.com。所有司法辅助岗位均实行定向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4日9时—2019年6月18日17时
2.资格审查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收到报名表后,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等待通知,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所需携带材料:
⑴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份(纸质版请考生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亲笔签名);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⑷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驾驶员的提供);
⑸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相关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原件;
⑹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无特别说明外,原件核对后予以退回,复印件由和平区法院留存。
3.技能测试(驾驶员岗位)
主要考察驾驶员驾驶技术和遵守交通法规等情况。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从事合同制司法辅助岗位应具备的政治、业务素质。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范围为: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时政要闻等。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根据岗位类别、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政审、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政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家庭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7.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
8.递补
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政审不合格、放弃聘用的、公示发现问题的,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